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办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办理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特种设备类

颁布日期:2023-08-23生效日期:2023-08-23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以具体行动和有效载体更好实现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现就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施工告知依据及性质

  特种设备施工(包括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告知,不是行政许可。《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告知受理部门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如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受理施工告知工作委托县(市、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则应当正式履行委托手续。

  二、施工告知责任界定

  (一)施工单位。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在网上办理,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时,在湖南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scjgj.amr.hunan.gov.cn:8100/login)进行注册,并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统一制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见附件),提交给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施工告知办理流程可在平台登录页面上查看)。经办理人员在平台签收后,施工单位可直接打印告知单。

  (二)监管部门。负责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平台收到告知后,应及时核实,对于告知单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施工告知单并尽快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单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对告知单符合相关规定,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在平台上及时签收告知;如2个工作日内未进行签收,视为施工告知生效,自动生成施工告知单及编号。

  (三)检验机构。负责施工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收到监督检验申请后,应及时对照施工告知单,核对相关信息,并按监督检验规程实施监督检验,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并报告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告知办理流程。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原则,负责施工告知办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照法律法规和省局有关规定,对本部门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办理程序进行梳理,发现不一致的,立即进行改正。

  (二)严禁违规增设办理条件。负责施工告知办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施工告知纳入行政许可范围,不得对施工告知办理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得违规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条件、环节和申请材料,不得故意拖延。

  (三)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服务行为。负责施工告知办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要加大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力度,着力解决窗口办事人员业务不熟、纪律松散、办事拖拉、让群众反复跑等问题,坚决打击施工告知办理和监督检验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监督检验机构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网上申报系统,并完成与省局平台的数据对接,施工单位应能通过平台直接申报监督检验。

  (四)开展专项督查。省局特种设备局将结合年度考核、证后抽查、专项检查、听取企业代表行风监督等工作,对市州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附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4年修订)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的通知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
同专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版)的通知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9年修订)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版)的通知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9年修订)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