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现批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HJ 1308-2023)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
以上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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