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对《太仓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太仓市浏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太仓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苏州市太仓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太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5个预案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太仓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2:太仓市浏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3:太仓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4:苏州市太仓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5:太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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