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企业: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2023 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105 号)的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2023 年第一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下载邮箱sxyjtwhc@163.com,密码 whc4967756),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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