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肥东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地下矿山企业: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矿安皖传〔2022〕11号)要求,实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逐矿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落实包保措施。
根据市政府领导职责分工,经市政府同意,对全市地下矿山包保责任人进行调整(见附件),有关工作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合肥市地下矿山市政府包保责任人方案>的通知》(合安办〔2022〕51号)文件执行。
附件:合肥市地下矿山市政府包保责任人一览表.docx
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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