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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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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郴政办发〔2023〕4号
颁布部门: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土壤防治与生态类
颁布日期:2023-01-18生效日期:2023-01-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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