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局各处室、执法总队、局属事业单位: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7号)《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规文〔2022〕5号)要求,结合本市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市应急局编制了《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北京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和《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附件1: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定稿20221229.xls
附件2:北京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定稿20221229.xls
附件3: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定稿202212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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