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清理文件的部署精神,按照《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惠市委发电〔2018〕83号)的要求,市政府再次对1988年惠州地改市以来至2018年10月31日制发的,仍未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对其中76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42件宣布失效。
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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