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要求,制定我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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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要求,制定我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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