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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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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萍府发〔2022〕34号

颁布部门:萍乡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2-12-09生效日期:2022-12-0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萍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萍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市市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聚焦2030年碳达峰目标,立足我市实际,以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围绕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科技等领域实施“碳达峰行动”,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完善统计核算、绿色金融、权益交易等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着力构建清洁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持续有力推动全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萍乡模式”。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9%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8%,力争达到18.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新兴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走在全省前列,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能源占比持续提升,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形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我省确定的萍乡市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市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基本导向,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

  1.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大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减煤力度,努力削减非电用煤消费总量。统筹燃煤电厂发展和保供调峰,持续完善用电高峰时期的有序用电应急预案,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大力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耗、灵活性和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全面淘汰除燃煤电厂外中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推广新能源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兴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加快天然气的发展利用,重点引导湘东工业园、芦溪工业园区等陶瓷集聚区相关企业优先使用天然气,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工业用气比例。(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萍乡供电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持续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不断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充分利用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等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公共建筑和构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公共设施及居民建筑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大力鼓励利用废弃矿山建设光伏电站项目,提升修复效益。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鼓励发展生物质能、 浅层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探索开发焦炉煤气制氢工艺并积极推动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水面、农业、林业”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到2030年,力争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9万千瓦左右。(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低碳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和城乡电网改造等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电网对新能源电力利用方式的承载和适应能力。推动湘赣边区域建立电力、天然气能源市场协同共享机制,积极建设上栗支线及上栗县城区、莲花支线及莲花县城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完善全市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鼓励实施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鼓励投资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同步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削弱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随机性和波动性对电网的冲击影响,提高新能源发电在负荷高峰时对电网的支撑能力。加强新型储能系统示范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推动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融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发展能源互联网新模式,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建立智慧能源供需体系。到2025年,力争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万千瓦(2小时)以上。到2030年,全市电网具备4.7%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国网萍乡供电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逐渐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过渡。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1.增强节能管理综合能力。完善能耗强度指标管理,严格落实省能耗约束性指标,健全能耗控制约谈、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能耗强度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并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建立用能预算管理机制,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试点,编制年度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建立项目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将碳排放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开展节能监察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审查管控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对工业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强制性能耗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落后用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等开展节能监察。大力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全面提升能源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完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预警、奖惩和问责等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深入挖掘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潜力,推进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探索建立涵盖亩均增加值、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增加值排放等指标的“低碳论英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加强对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产能已饱和的行业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压减产能,产能尚未饱和行业要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转型升级,推进绿色技术在钢铁、水泥、陶瓷、焦化等产业中的应用,提高能效水平。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产能预警调控,定期调度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投产情况,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萍乡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园区等重点区域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加快推动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鼓励探索数智化能源调度平台、可再生能源共享管理系统等新型管理模式,积极创建绿色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严格落实行业能耗限值、环境排放限值,推动冶金、建材、工业陶瓷、花炮、电瓷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积极鼓励企业对照行业能效标杆水平或能效先进水平,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鼓励电力、钢铁、水泥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试点。探索开展焦—玻—氢联合产业试点,研究开展氢能炼钢项目示范。(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围绕重点用能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推广节能低碳技术。全面提升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窑炉、电梯等重点设备的能效标准。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有序推动钢铁、水泥、陶瓷、焦化等行业推广应用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大监察力度和范围,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数字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严格审批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切实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开展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能效监察,加快数字基础设施高效节能设备革新和技术应用。组织对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开展节能诊断,深挖节能潜力,推动现有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科学规划建设“智慧萍乡”大数据中心,加强绿色设计、运维和能源计量审查,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到2025年,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我市实现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影响。要加快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分业施策、持续推进,推动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率先达峰,引导优势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1.推动工业领域低碳发展。以能效标杆为引领、能效约束为抓手有序淘汰落后产能。以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为契机,聚焦“1+2+N”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入推进传统产业优化重组。着力改造提升冶金、机械加工、陶瓷、花炮、建材等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低端向中高端延伸转变,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面跃升。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医药等新兴产业作为传统产业的接续替代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强化行业间耦合发展,推动煤焦化产业与平板玻璃、氢能产业结合,支持煤—焦—玻、煤—焦—氢、煤—焦—氢—钢等一体化发展模式,推动产业循环链接。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企业,鼓励企业争创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基于产品碳排放的全生命周期要求,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广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模式,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迭代升级。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以萍安钢铁为依托,推动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和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萍乡钢铁循环经济产业园、湘东区萍乡钢铁产业园。积极推进氢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普及绿色低碳生产工艺,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结构调整、集群集约、绿色转型为重点,开发低能耗冶炼、节能高效轧制、高端装备用钢等技术和产品。完善废钢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利用产业一体化,提升技术工艺和节能环保水平,积极发展全废钢冶炼。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结合本市的焦炉煤气制氢项目,积极探索开展氢能炼钢,推广电炉炼钢等技术。到2025年,完成320万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快推进低效产能退出,严控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企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构建绿色建材制造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高电力、天然气消费比重。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加强原料、燃料替代,推广新型凝胶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产品,开展木竹、非碳酸盐原料替代,提升低碳水泥及其制品生产能力。优化、提高水泥生料中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钢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积极发展海绵建材产业,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以动态式能效标杆管理,约束促进水泥、陶瓷等重点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水泥企业使用可燃废弃物高比例替代燃煤,重点提升水泥窑尾、燃煤锅炉等耗煤设备的燃煤替代率,支持水泥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陶瓷行业重点推进煤改气,提高天然气使用率;持续开发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陶瓷产品;探索开发电热型梭式窑、钟罩窑,研究开发氢能遂道窑、辊道窑等新型窑炉设备。到2025年,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优势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电瓷、工业陶瓷、花炮、空压机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电瓷产业充分发挥我市“中国电瓷之都”品牌优势,做强电站瓷,做大电气瓷;加快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微波介电陶瓷等高附加值新产品开发,大力发展绝缘子避雷器、断路器、电容器、互感器等产品体系,努力形成电力成套装备专业化生产能力。工业陶瓷着力提升化工陶瓷、耐磨陶瓷、多孔陶瓷等陶瓷产品的传统优势,大力开发环保陶瓷、高温结构陶瓷等新型功能陶瓷和结构陶瓷,向节能环保、成套设备、高分子材料等产业上下游领域发展,打造全球工业陶瓷研发和生产基地。花炮产业全面推广花炮机械化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加强花炮药剂环保新材料研究,支持和推广药剂环保新材料市场化应用;加强花炮产品包装设计,增加产品文化内涵,加强品牌建设,推动花炮产品走向高端化。空压机产业围绕节能、绿色螺杆、滑片空压机,超大容量、高压力空压机,透平式、离心式空压机等核心产品,加快冷冻干燥设备、压力容器、控制器、电机、管道及铸造、机加工等配套产业链建设,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力争建设江西省空压机产业的核心基地。(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创建碳达峰试点园区(企业)。统筹全市产业布局,引导各园区关联产业加速集聚,推动园区公共设施与服务平台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以国家级、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低碳工业园区为重点,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建设。推进能源、冶金、建材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碳达峰试点企业。到2030年,争取创建3—4个省级碳达峰试点工业园。(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结合萍乡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双修”,不断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打造能够适应全球气候变化趋势的韧性城市;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与退化区域修复治理,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镇)、“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引导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在条件较好的机关单位、社区、小镇、商业区,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和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动建筑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和交易体系的建立,建立资源循环回收模式。(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化。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对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推动绿色农房建设,推广使用轻钢结构的新型房屋,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材下乡,逐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建立新建建筑从规划、设计到施工、竣工、拆除全过程节能监管体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超低能耗建筑甚至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实施改造。在机关单位、重点用能企业,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加强建筑运行能耗监测、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工作。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开展农村公益性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作。(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探索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示范。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技术等,提高建筑用能柔性,构建清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建设规模化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发电上网。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燃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提高采暖、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水平,积极采用电力驱动热泵等方式进行分散采暖,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50%。(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萍乡供电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推动交通工具装备低碳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高效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合理增长。

  1.推动交通工具装备低碳绿色转型。加速推进现有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车辆改造或淘汰,梳理现役燃油车辆数量,分阶段分车型制定车辆“能耗等级”标准,通过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等方式,引导市场对燃油车辆进行清洁能源升级改造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提高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环卫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的新能源车替代比例,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除特殊情况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电力、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规划城市投放纯电动车试点区域。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90%和35%左右。到2030年,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左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推进铁路、高速公路、绕城快速路、高架通道等多种客运、货运系统有机衔接,提高铁路、水路货源集并能力,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的多式联运。落实厦渝高铁长赣段打造萍乡高铁枢纽,建设渌水湘东至醴陵入河口段四级航道,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管理水平,在萍乡市中心城区构建交通网络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交通货运客运运行分析和预判能力,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客货信息共享,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耗。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完善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优化公交线路,加大公交路线和站点整合,加强运力投放与车辆更新,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营效率。建设慢行系统骨干路网,开展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改造,形成人行道和自行车专用路网,加快自行车车棚、自行车租赁点与大型公共建筑、公交站点、公园景区等的衔接建设,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到2030年,铁路货运量占比力争达到23%。(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绿色节能理念贯穿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推进绿色公路、绿色站点建设,推进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推进智慧出行及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基于5G的车路协同应用、智慧停车应用等项目。开展铁路、客运场站、高速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改造行动,加快布局、建设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以萍乡主城区、重点工业园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高速公路等为重点,积极布局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充电网络,加快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在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社会公共停车场、商业、工业类项目停车位、已建住宅小区停车场合理配建充电桩,启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区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至2025年,各类充电桩力争达到700个。(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智慧高效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产业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创新智慧物流营运模式。打造湘赣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农特产品“上行”通道,拓展乡村服务网点,探索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冷链物流新模式。鼓励现代物流企业、货运场站广泛应用物联网、自动化等技术,推广应用引导运输车、智能输送分拣和装卸设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构建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实现智能匹配、智能跟踪、智能调度,全面推行“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释放物流空载力。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慧的城乡配送体系。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创新农村物流运输模式,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提升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大力推广物流箱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和标准化运载单元。(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大力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入推进现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创建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型园区,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快园区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实现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积极建设萍矿集团循环经济合作产业园、旭阳焦化玻璃循环经济产业园,深入推进铸链强链引链补链工程,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提高再生能源利用率,积极实施智慧园区建设,打造智慧低碳环保型园区。到2025年,各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应用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积极探索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工业陶瓷主产区的特点,大力推广应用废瓷生产透水砖、渗水混凝土等技术。加快推进工业固废回收利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冶炼、煤矸石等固废集中专业化管理,推动生产过程产生的转炉钢渣、高炉水渣、除尘灰、氧化铁皮、副产石膏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充分回收利用钢渣生产透水砖和渗水混凝土系列产品,生产矿渣超细粉,应用于装配式建筑、高铁轨道板、超高强度桥梁等工程建设。大力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发展。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秆发电工程。到2025年,秸秆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5%。(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依托“互联网”提升回收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动再生资源应收尽收。依托萍乡钢铁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快完善废旧钢铁回收与再利用产业链。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加工、再生利用和销售网络,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依托国家火炬萍乡粉末冶金特色产业基地,着力突破粉末冶金材料制备技术,加大再生技术研发与生产。推进汽车零部件、空压机、矿山机械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报废产品拆解、再制造,提升再生金属使用率。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设萍乡市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体系,探索打造区域性废弃家电回收中心,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生产和生活环节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形成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社会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产品。加大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整治过度包装。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能源化利用比例。建设萍乡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收运一体化)项目,探索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鼓励残渣无害化处理后制作肥料。实施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试点,推动“两网”在收集、回收、转运与分拣、处理环节的互补融合。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力争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力争提升至65%。(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树牢“科技论英雄”导向,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争取省级重大研发专项。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节能环保、氢能、新材料产品开发等重点领域深化研究,加快突破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型绿色能源制取、转换与利用技术,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等技术。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研发,鼓励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示范应用项目。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农机节能技术装备,推进绿色、智能、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根据我市产业基础,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指导相关技术申报绿色技术目录。鼓励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合理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图。推广氢能炼钢技术,建设氢能炼钢示范工程。(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采取“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申报并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大力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强化领导干部挂点服务企业行动,为企业争取国家、省级技术改造、研发创新等专项资金。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钢铁、水泥、陶瓷等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产学研联盟。推进各类科技力量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围绕重点产业工艺流程改造、节能装备、低碳原料替代、绿色化改造等方向开展联合攻关,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关键技术装备。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扶持政策,推动绿色技术供需精准对接。(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扶持节能降碳和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重大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努力打造一批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创新平台载体和新型研发机构。鼓励科研平台、企业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实现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推进国家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工业陶瓷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节能环保材料及装备产业化基地创新发展。以国家环保材料及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基础建设节能环保科创城,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深入实施“昭萍英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开展组团赴外引才活动,着力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依托国家、省、市科研平台、基金课题与项目等载体凝聚并培育“碳中和”创新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人才和领军创新创业团队。加强对重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低碳知识培训,鼓励企业以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等灵活的方式,加快提升企业碳管理能力,着力培育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化人才队伍。探索多渠道师资培养模式,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

  1.提升林业碳汇能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通过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努力构建山区、丘陵和水源保护三大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荒山、裸露荒地造林,加强困难地造林新技术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退化林和残次林修复,实施破碎山体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建设树种配置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统筹城乡绿化美化,积极深化城市森林建设,大力发展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和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建设城市与自然生态系统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城市。因地制宜开展乡村风景林、乡村绿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小微湿地等建设,努力提升村庄绿化水平。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实施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全面提高单位面积林地蓄积量和综合效益,提升森林碳汇总量。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7.27%以上,全市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1523.5万立方米。(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完善生态资源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对生物多样性、森林和草地面积、蓄积等指标的监测效率与精准度,增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调查评估能力。完善林业灾害监测预警,充分应用遥感、定位、通信等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评估重大生态灾害、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推动生态系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及交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加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大力推进萍乡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维护林地、湿地、草地、农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储碳能力。加快武功山草甸修复,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护、湿地修复保护等重大工程。重点围绕采煤沉陷区、废弃露天矿山区以及生态敏感区,开展矿山复绿等行动进行系统修复。以袁水、萍水、草水、栗水、莲江为主体,建设江河水系生态廊道。加强高捕碳固碳作物种类筛选,实施作物品种替代,推广生物质炭土壤固碳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农田土壤生态系统的长期固碳能力。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畜禽粪肥机械化还田利用,推动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打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模式。到2025年,基本完成现有全部废弃矿区的生态修复,累积建成高标准农田29.47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达到9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充分挖掘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和品牌价值,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持续提高硒锌功能农产品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兼顾生态保护与协调发展的共同富裕模式。深入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实现电商服务站全行政村覆盖。在芦溪县、莲花县推动“两山金融服务中心”试点,探索搭建生态资源价值评估中心,研究开发林权、水权、养殖权抵押贷款等生态权益金融业务,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径模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模式。(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1.加强全民宣传教育。加强低碳文化凝练,将绿色低碳意识融入园区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培养市民生产生活全方位的低碳意识,形成自觉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生态文明思想融入教育体系。切实做好新时代网络宣传,引导园区、社区、机关单位、重点用能企业创新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宣传栏、文化墙等媒体,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开发绿色低碳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丰富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教育管理方式。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市民绿色低碳意识。(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传媒中心、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倡导厉行节俭,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争做“光盘族”;减少塑料制品等一次性日用品使用量,抵制过度包装商品,鼓励电子商务包装标准化和分类回收利用;推进智慧化、无纸化办公,降低办公运营碳排放强度。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和督导。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清洁)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面向全社会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市民使用小排量汽车、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鼓励居民绿色低碳共享出行,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活动。鼓励低碳旅游。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探索运用碳普惠等模式,试点全民绿色积分评比活动,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各行业制定绿色行为规范。鼓励绿色低碳消费,增加绿色产品生产与供应,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强ESG统筹管理,研究制定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排放单位要深入研究节能降碳路径,依法披露碳排放信息。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等,深入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碳达峰试点企业。(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制定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合理规划碳达峰碳中和培训课程,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持续夯实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加强全市各级从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提升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挖掘绿色发展潜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碳普惠与低碳试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碳普惠制度,聚焦企业减碳、公众绿色生活、大型活动“碳中和”、固碳增汇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试点推广全市大型活动及会议碳中和行动。以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为引领,探索建立碳币兑换等激励机制,鼓励医疗、教育、金融等机构和商超、景区、电商平台创建碳联盟,适时构建覆盖全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碳信用积分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依托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基础,以绿色低碳试点县(区)为重点,支持乡镇(街道)、社区开展低碳试点创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到2030年,争取创建2个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碳达峰试点县(区)。(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推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持续健全电力、钢铁、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能耗统计监测系统,完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工作,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做好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整合工业领域各类信息资源,打造集经济运行、项目调度、园区建设、行业监管、企业监测和企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业云平台,建立完善统计、生态环境、能源监测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共享及协同机制。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和控管中心,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探索构建智慧控碳平台。(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价格政策支持。落实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加快落实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持续推广绿色产品,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切实落实绿色低碳领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完善并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探索对单位产品能耗超限企业和使用淘汰设备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国网萍乡供电分公司、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绿色金融。落实国家、省级层面绿色金融政策,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引导银行和财产保险金融机构在萍乡设立绿色金融专营分支机构、业务中心或绿色金融事业部,专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服务。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萍乡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开设绿色金融专属页面,促进绿色项目、绿色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固碳增汇等领域的支持,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权等资源、环境权益抵押贷款产品。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发挥绿色保险保障作用,护航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萍乡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型贸易业态,依托“中国萍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导本土优势特色企业“走出去”,开展资源、能源、技术等领域合作,参与国际合作产业园和海外仓建设。积极对接国有经济布局,链条式集群式承接沿海地区和长株潭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与资源,推动节能环保、花炮、电瓷电气、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提质升级,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合作交流,强化与江西省碳中和研究中心、南昌大学流域碳中和研究院等省级科研院所和萍乡学院湘赣边区域合作发展研究院的交流合作,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交流层次,拓展多元化合作渠道。(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萍乡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绿色领域权益交易系统。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相关工作,严格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督促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多元化节能减排项目、碳汇以及碳普惠项目,开展项目碳减排或碳普惠减排量的审定和核证过程,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交易,丰富碳排放交易市场产品。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CCER项目等供需有效衔接,充分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公共资源平台,促进企业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绿色电力交易等各类环境权益交易。(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国网萍乡供电分公司、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县(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和工作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县(区)要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县(区)自行印发实施。(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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