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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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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惠府办〔2022〕17号

颁布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2-11-14生效日期:2022-11-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加快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惠州市加快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加快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总抓手,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更加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产业持续发展壮大,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体系逐步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经济社会基本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明显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经济社会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生产体系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围绕打造“2+1”产业集群,加快实施工业绿色化改造,制定石化、电子等典型行业“无废工厂”建设评价标准及建设方案,积极推荐我市企业纳入绿色制造名单。到2025年,累计开展30家市级“无废工厂”建设,推动完成28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4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86种绿色设计产品等国家绿色制造名单认证。加快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化改造,促进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推动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展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全市9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验收。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散乱污”工业企业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理处置、动态监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改造升级“两高”项目企业。以石化、能源、新材料、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累计推动286家企业参与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达到92%。

  (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作物绿色生产和立体种养,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应用全生物可降解农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遴选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农牧循环一体化建设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中心等设施建设。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100%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高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增加优质农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供给,畅通销售渠道。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高效利用农业资源,统筹推广农业节水、节地、节能技术。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惠州市)东北部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推动森林生态系统高质量发展。推广畜禽水产生态循环养殖,大力推进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提高服务业绿色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壮大一批现代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科学布局、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高标准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优化生活性服务业绿色供给,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动零售、批发、物流等商业服务业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四)发展壮大绿色产业。积极参与国家、省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动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按照国家、省部署,进一步放开石化、能源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推行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行动。

  (五)高水平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以炼油、乙烯、芳烃为龙头,发展有机原料和大宗原材料,做大做强石化产业,做精做深新材料产业,做新做优能源产业,打造具备国内顶级规模和世界一流技术的石化产业基地。全力支持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恒力(惠州)PTA等项目建设。对标世界一流,推动大亚湾石化区全面提升建设管理运营水平。加快建设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推动其认定为省级化工园区,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各产业板块互相促进、融合发展,发挥园区的区位、物流、资源优势,与周边化工园区错位发展,提升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承载能力。

  (六)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积极吸纳先进地区绿色供应链试点经验,推动家具、制鞋、电子行业企业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绿色供应链标准,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等行业为重点,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带动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七)打造绿色物流。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大信息共享,提升全流程信息化水平,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现代物流产业基地概念规划研究,推动物流枢纽建设及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在城市核心区域逐步试点设立“绿色物流片区”。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推动长途重载运输卡车使用LNG清洁能源或氢能源,加快推进出租车、网约车、泥头车、港区物流运输车等运输工具电动化改造或改用氢燃料电池。加强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以绿色储粮技术应用为导向,因地制宜适配绿色储粮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绿色生态储粮水平。

  (八)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化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融合,促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到2025年,累计开展5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引入5个工业固体废物高效资源化利用项目,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完善废旧家电、废旧动力电池、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拓宽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加快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

  (九)加快发展绿色贸易。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促进贸易新业态扩容提质,发展壮大数字贸易,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支持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参与绿色生产、采购、消费等绿色供应链合作,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提升绿色消费水平。引导企业推行绿色经营理念,提升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供给能力。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电商平台树立绿色经营理念,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绿色产品消费。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虚标绿色产品等行政处罚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十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行“光盘行动”,厉行节约,鼓励按需合理点餐、适量取餐、节约用餐,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加强社区垃圾分类宣传与督导。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脏乱差,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建设,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比例。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探索建立居民低碳出行、低碳消费等绿色行为的激励制度。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二)加快打造大湾区清洁能源中心。积极推动规模化开发利用海上风电,适度开发陆上风电,扩大天然气应用市场,探索开展新能源与氢储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太平岭核电项目建设。健全天然气供应网络,加强接收及储气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惠州LNG接收站建设。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建设和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外送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重点建设500千伏广东电网目标网架工程、220千伏绿湾、中区、衙前、谟岭等输变电工程及丰达电厂二期等骨干电源项目,保障重点石化项目(园区)及基础设施工程可靠供电。在工业园区建设电、热(冷)多能互补、多元用户灵活互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华电东江、大唐博罗、国能二期等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全域内构建智能电网,发挥电网在能源体系的核心和枢纽作用,共同推动光伏、需求侧响应、绿色制造、储能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

  (十三)推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善提升城区污水管网,推动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推进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建设,有效衔接前端分类收集及末端分类处理,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2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3万吨/日,城乡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环卫设施建设达标、运营规范。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和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大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十四)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依托惠州港、惠大铁路、公路网络、惠州机场航空货运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构建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公转水、公转铁、铁水联运、多式联运,加快实现惠州港铁水联运数据共享与实时交换,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LNG动力船舶应用及内河LNG加注站布局建设。积极推广交通领域的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及产品,加大交通工程建设中废旧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力度,推动新建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物构件施工机械化及预制装配化。

  (十五)建设美丽低碳宜居城乡。织密城市绿地网络,建设绿色宜居城市。加快推进“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到2025年,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镇民用建筑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结合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开展“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美丽小城镇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五美”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治理。

  (十六)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以罗浮山、象头山、莲花山等自然山体和海岸带为分界线,划分生态功能区、城市发展区和海洋发展区,构建“1+1+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施差异化发展。强化主体功能管控,相关空间性规划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要素配置,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将其作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七)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在清洁能源、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动绿色建筑技术与装配式、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发。参与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全力推进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和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建设,加强与中国科技大学、中科院近物所等科研院校合作,争取更多科学装置落户,推动稔平半岛打造能源科技岛。

  (十八)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措施,支持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推行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的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减少或消除污染。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快推进中海油、壳牌、埃克森美孚大亚湾工业园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S/CCUS)集群研究项目建设。

  七、完善政策体系

  (十九)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推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清洁生产、严格污染治理、促进绿色设计、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制(修)订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办案协调、风险防控制度。

  (二十)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机制。持续推动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价格机制。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十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利用政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工作。持续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做好资源税征收工作。

  (二十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拓展绿色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

  (二十三)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落实国家、省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推动一批符合绿色产品认证要求的企业申报绿色产品认证。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健全高耗能行业和领域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二十四)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推进用水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做好绿色权属交易与相关目标指标的对接协调。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五)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将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于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分别将当年上半年、上一年全年工作自评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局。

  (二十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手段,积极宣扬各地各部门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两高”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营造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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