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省安监局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已被修订)

省安监局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已被修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苏安监〔2018〕33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18-02-28生效日期:2018-02-28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2年8月23日被《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运行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对《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苏安监〔2011〕202号)的内容进行修订,增加了A级、B级否决项。现印发给大家,并提出如下要求:

  1.请各设区市安监局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的创建、运行、评(复)审和审计工作,采用修订后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

  2.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有储存设施和仓储经营的企业,要立即开展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2018年底前,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达到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各地要制订辖区内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方案,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按照规范创建标准化、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注重实际效果,严防走过场、走形式。各设区市安监局于2018年3月底前将本辖区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方案报省安监局。

  3.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评审标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企业要组织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和有效运行,切实把标准化建设、运行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提高人员安全素质、规范作业行为,提高装备设施的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隐患排查治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岗位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运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为切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省局将建立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退出机制。省局对部分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标准化审计不达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达标的二级标准化企业,取消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增加的否决项.docx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修订)
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
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