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各银保监分局、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为强化事故预防服务,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法律规定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和法治措施,是发挥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服务的作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要强化法律、政策宣传,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全覆盖,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执法力度,对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而未投保的,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二、加强服务保障,切实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作用
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制度,依法依规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风险防控作用。一要保障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费用投入。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不低于保费总额10%的标准提取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费用,专项用于对投保单位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不得挤占、挪用和转存。费用应据实列支,并建立专门台账。二要遵循技术服务规范。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规定的服务内容、形式、流程、保障、评估和改进要求,结合投保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服务方案,按照要求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三要实现闭环管理。保险机构要落实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反馈与效果评估要求,了解投保单位对服务内容的需求,持续改进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建立投保单位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档案。四要增强服务能力。保险机构要切实提升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能力,通过配置专业服务团队、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等形式,为投保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投保单位提升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三、规范市场秩序,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着力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秩序,着力规范保险机构的经营行为,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市场垄断、恶性竞争。各级应急管理、银行保险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将保险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费用的提取、管理和使用,保险机构依照标准规范为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等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对相关费用提取和投入不足、未履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责任、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走形式走过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保障投保单位享有应有的保险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内部监管,切实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各环节行为,堵塞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漏洞。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各种名目垄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依法行政,杜绝违规插手干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加强信息化应用,推广使用安责险信息系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信息化作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的有力抓手,加快推广使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实现信息收集、统计分析、数据共享、理赔及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在线监测等功能,全过程监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短板弱项,完善工作措施。保险机构应按照有关要求,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