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科技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定为6月13日至19日,低碳日定为6月15日。为切实办好相关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低碳日活动主题是“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宣传主题,深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
三、低碳日当天,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地级以上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和单位做好本地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联合主办、参与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协同工作,组织本系统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要丰富宣传形式,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优秀节能实践推介、节能低碳知识讲座、绿色低碳消费和绿色低碳出行引导等宣传活动,动员全民广泛深度参与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五、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有序开展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地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宣传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生态环境厅将把有关活动纳入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整体宣传范畴。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地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各联合主办、参与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主题,积极开展有关宣传活动。要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等最新政策精神和要求,加强政策解读;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和节能降碳知识,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宣传广东省及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成效,推介有益经验和做法;普及节能标准和标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加大绿色消费公益宣传,引导全民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低碳实践,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各地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围绕“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针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市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等“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有关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普,气候变化的影响和风险,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进展、成效和相关政策措施,全国碳市场、低碳城市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具体行动等方面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提升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大中小学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紧扣宣传主题,结合各地区实际,广泛开展第五届“讲好节能故事”征集活动、“节水型高校建设”优秀方案征集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活动。要大力普及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推动践行节粮、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落实《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以创建行动带动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关于生态文明教育的优秀资源,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相关知识。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围绕科技对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作用、节能低碳科技等内容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节能低碳氛围,积极开展节能科技宣传工作。重点宣传节能低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科技发展理念;宣传节能低碳技术成果,营造节能低碳科技创新氛围,引导全社会使用节能低碳创新产品;宣传绿色出行、节约粮食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绿色创新、绿色生活方式。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突出宣传节能领域科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开展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示范应用,增强节能低碳产品供给能力。鼓励地方、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以及重点企业等社会各方以“节能服务进企业”、专题交流培训等为载体,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2021)》《“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2021)》《国家通信业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1)》以及应用指南与案例宣贯为重点,实施技术交流、业务培训、标准宣贯和供需对接等活动,推广节能降碳和绿色制造典型模式、优秀案例等,宣传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先进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行“节能优先、效率至上”的良好氛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总结展示工作成效。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宣传,解读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路径,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节能降碳行动。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宣传。通过实地体验、现场讲解、科普报道、在线知识问答等方式展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技术对提升室内环境质量、降低空调和供冷能耗方面的作用。引导公众优先购买绿色节能住宅,提高节能改造意愿,选购节能高效家用电器。开展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宣传,鼓励养成节约能源的生活习惯,倡导行为节能,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色和地域特征,积极采取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低碳实践活动和主题宣传。交通运输相关单位要在港口、码头、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横幅等多种方式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1年度)》现场展示或技术交流活动,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组织机关单位开展节能低碳办公倡议活动和节能宣传周答题活动。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设置绿色交通专栏,集中宣传交通运输绿色低碳政策法规、经验做法、成果成效,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扩大节能宣传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的良好氛围。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介农业生物质能、光伏农业等成熟适用技术模式和高效清洁炉具。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旱作节水等科学施肥、节约用水技术知识,以及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知识。宣传稻田精细化干湿交替减排、秸秆快腐减排、水肥一体化高效利用等种植业减排技术。宣讲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大力推广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宣传畜牧业节能低碳技术及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精准饲喂技术,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总结一批稻鱼、稻鸭、稻虾等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凝练推广一批生态循环赋能产业和一批生态农场先进典型。集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节粮节水节能的农产品加工工艺,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宣传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有机肥高效利用、生物炭还田等农田固碳技术。结合地区实际,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引导农民和各类主体提高节能减排降碳意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农业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有效利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时间节点,加大商务领域绿色发展成效宣传力度。结合地区实际,创新宣传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形式,加大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传力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电商平台、流通企业,开展绿色节能家电宣传、推广活动。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宣传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发挥平台优势培育绿色生态、倡导绿色消费观念和探索环保包材方面的突出做法。
各省属企业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关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宣讲解读节能降碳相关政策标准,普及节能降碳知识,提升省属企业干部职工推进节能降碳意识和工作能力。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宣传节能降碳工作成效,传播推进绿色发展、产业升级、节能增效、减污降碳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要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阐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宣传好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工作,聚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重要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推动相关题材广播电视节目、纪录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创作播出,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节能、减排、降碳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围绕节能降碳主题,在重点栏目、重点时段,综合运用新闻、专题、纪录片等多种形式,传播节能理念、提高节能意识,促进全民节能,掀起全社会节能降碳热潮;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推出纪录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传递生态文明理念,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形象,切实反映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成效,为节能宣传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省直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意义,做好省直机关节能降碳工作;继续开展节能云课堂;联合省属媒体组织开展绿色节能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省直机关制止餐饮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等工作;巩固拓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选树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在省直机关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办公方式和生活方式。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反对食品浪费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组织本地区公共机构参与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等重点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
各级工会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推广有效方法、增强职工节约环保意识和节能减排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等纳入“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等竞赛活动。围绕提高职工绿色生产能力,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创新活动,使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开展节能宣传周推广活动。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以“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统揽,以减霾、减塑、减排、资源节约等为重点,面向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减碳行动,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引领者和倡导者。对第十届“母亲河奖”优秀事迹进行集中宣传,选树一批长期扎根基层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秀个人和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带动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及节能环保实践。对青少年参与“三减一节”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结合6·5世界环境日,开展“净滩行动”专项活动,在全国低碳日对活动开展情况及创意作品进行宣传;聚焦粮食节约,深入推进“光盘行动”,让简约适度生活方式成为青春时尚。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系列宣讲,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设主题课程,组织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青年代表开展系列巡回宣讲活动,提升青少年参与建设美丽中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荐刊发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进一步丰富理论研究成果,提高专业化水平。开展全国青少年零碳科技项目成果展示交流,全面展现青少年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实践成果。
各级妇联组织要以绿色家庭创建为抓手,面向广大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依托常态化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五好家庭评选,重点宣传展示一批绿色家庭典型,讲好家庭绿色环保故事,示范带动更多的家庭主动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生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美丽家园”建设、“环境友好 儿童友好”等绿色环保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在参与体验实践中提升生态文明素养。依托妇联所属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创新推动绿色家庭创建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