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有关技术导则,我厅组织对2020年印发的《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修订版,请认真组织实施,原文件废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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