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常安办〔2021〕59号

颁布部门: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11-04生效日期:2021-11-04

各辖市(区)安委会、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推进,加之已进入秋冬季节,易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造成安全风险叠加,给企业生产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第一要务,把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认真履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员工落实岗位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确保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保障。

  二、突出重点,防控安全生产风险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采取行动,加强安全风险动态分析研判,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一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重点关注全市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学校等关键点位的安全管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风险,全力确保重点场所安全有序运行。二要全面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在岗状况,尤其是重点高危岗位到岗情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自身防护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下沉基层现场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防疫情况调度,做好应急演练,确保生产安全。三要聚焦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监督检查闭环管理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三、加强指导,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主动靠前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工作。一要针对企业生产实际和季节特点,督促企业认真研究分析疫情防控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风险隐患,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和岗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要对大量使用、贮存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和仓储物流公司,针对其易发生爆燃事故的特点,提供精准安全技术指导。对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库存上升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强综合预判,优化生产组织模式,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三要对疫情期间停车检修的生产企业,要督促指导企业根据工艺设备安全需要和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制定开停车方案,明确安全措施;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复工开车,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安全生产。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有关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制度,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防控无缺漏,确保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问题。一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大风降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科学精准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二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力量准备,充分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科学制定调拨方案,确保应急救援反应迅速、处置得力、及时有效。三要督促企业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和检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同地区相关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2024年修订)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25年修订)
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
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05-2019)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市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25年修订)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佛山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条例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抚顺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
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