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现就加强混凝土搅拌站降噪防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
各区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举一反三,夯实监管责任,从保护生态环境、讲政治的高度,坚持“预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坚决做好混凝土搅拌站降噪防尘各项工作。
各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发展意识,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保障降噪防尘所需的各项资金,确保环保设备配备到位,落实《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星级达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星级达标申报,对标先进地区,努力创建花园式搅拌站。
市建筑业协会要对会员单位做好政策宣贯,及时解答企业遇到的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从严自查自纠,落实防治责任,做到举一反三
1.应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我市环保标准的生产、运输、泵送、试验等设备,严禁使用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2.搅拌主机、粉料仓上料口必须采用密闭性良好的接口装置,加强对粉料仓收尘装置的维护保养,切实起到收尘作用。
3.对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放场采取建设密闭或半密闭罩棚、挡风墙、安装喷淋设施等永久性防尘措施。
4.出入门口应配备自动车辆清洗设备和保洁人员,出入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
5.混凝土搅拌站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的工作要求,确保各混凝土搅拌站门前卫生整洁、绿化美化、井然有序。
6.做到场外运输安全、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必要时对场内主干道及出场的道路进行沥青铺装。
三、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查违打非,实施联合惩处
各区局要加强对辖区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的日常监管,加大对不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企业的督查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到期仍未完成扬尘污染整治任务的企业,依法关停。
各区局要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混凝土临时搅拌站(拌合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31号),协调交通、轨道主管部门,重新摸排辖区的临时搅拌站(附件格式),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报送至我局。
附件:xx区临时搅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