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建设项目落地,推进和规范我市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附件:珠海市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