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廊坊开发区、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规范全市环境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对制定的《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进行了修订,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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