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规划资源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我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根据我市建设用地地块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现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对《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进行了更新,现予印发。请各区监督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做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严防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开发利用。
市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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