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加强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意见》(冀安监管人〔2015〕72号)等有关规定,省局组织编制了《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向省局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各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将此文转发至所辖区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联系人:魏景瑞 电话:0311-87803042
附件: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南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