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20〕38号

颁布部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工伤与保险类

颁布日期:2020-09-03生效日期:2020-09-03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下同)死亡后遗属和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使其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凡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550元调整为270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150元调整为228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父母、配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950元调整为2065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抚养的子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75元调整为1335元。

  二、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

  凡根据浙劳人险〔84〕218号、〔84〕财企879号、省总工字〔1984〕50号文件规定,领取晚年生活补助费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 其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165元。

  上述标准所需经费,仍按原渠道安排。调整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9月3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发布《浙江省汽车加氢站安全运行日常管护技术导则(试行)》的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浙江省集成电路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2年版)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基层应急消防应用建设相关规范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24版)》的通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指引(2024 版)》的公告
同专业相关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的函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