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颁布部门: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0-08-19生效日期:2020-08-19

  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的《关于修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该决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一、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海洋与渔业”修改为“农业农村”,“卫生计生”修改为“卫生健康”,“工商”修改为“市场监管”,“城乡规划”修改为“自然资源”,删去“国土资源”。

  (二)将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城乡规划”修改为“自然资源”,“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修改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三)删除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二、对《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的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渔政部门”修改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的“海事”修改为“海事或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将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海事或者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修改为“海事、渔业、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

  (四)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海事或者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海事、渔业、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三、对《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的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二款中的“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环境”, “国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删去“城乡规划”“旅游”。

  (二)将第十五条中的“城乡规划”修改为“自然资源”。

  (三)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城乡规划”修改为“自然资源”。

  (四)将第二十九条中的“国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同地区相关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汕尾市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定
汕尾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0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题库的通知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2024年修订)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仓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清远市属、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广清产业园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