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市监食经〔2020〕60号

颁布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0-06-10生效日期:2020-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委、局):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各地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已陆续全面复学复课。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高。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通风换气,高频接触物表面定期消毒等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该冷藏的冷藏、该冷冻的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

  四、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及其工用具分开存放或使用。对每餐成品按规定进行留样。

  五、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0日

同地区相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题库的通知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版)的通知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9年修订)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已失效)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指导做好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