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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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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浙安委办〔2019〕27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19-11-19生效日期:2019-11-19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巩固2018年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5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省安委会的要求,前期省消防救援总队已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部门协同治理水平,坚决预防重特大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照2018年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重点见附件1)。要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向社会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全省178家大型商业综合体要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银泰、万达等连锁集团总部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二、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组织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有关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及本地连锁企业集团的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一次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属于本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组织核查和督促及时整改。整治期间发现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开承诺弄虚作假或者自查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安全。

  三、着力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本质安全水平

  各地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接入物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要利用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化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要督促使用燃气的部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和自动灭火装置,确保用火用电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同时,各地要加强对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保障服务质量。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指导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具备实战能力在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实现与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在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四、加快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将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各地、各企业集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标准和企业标准。要全面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实施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打造一批本地区、本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的示范标杆。12月31日前,各地要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在本地区、本系统大型综合体进行推广,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各级安委会要切实加强“回头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负责具体实施。省安委会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将结合其他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各市安委会也要加强督导,对未按要求开展“回头看”、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并视情追究责任。

  请各市于11月29日前报送阶段小结和花名册(附件2),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件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19号,联系人:陈卫平,联系电话:0571-85863593,电子邮箱:xfzdjsc@126.com。

  附件: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

  2.大型商业综合体花名册

  3.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回头看”工作统计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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