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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征环保税 或减调其他税种

2011-10-24 10:2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124 | 评论: 0 | 来自: 新华网
摘要:国务院20日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国务院首次公开表态要开征环保税

  对开征范围税种没有具体表述机动车尾气排放估计是调控重点

  一直在传闻中酝酿开征的环保税,最近有了较为确切的消息。

  国务院20日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此前,财政部、环保部等官员都在不同场合放出口风表示中国将开征环保税,但出现在国务院公开下发的文件中尚属首次。不少专家分析认为,环保税以经济手段应对减排压力,利用税收的杠杆作用于影响环境的行为,鼓励与制约相济,有利于环保减排形成倒逼的动力,但开征前仍需要严谨细致制定,确保税收能起到实效又不成为群众普遍负担。

  减排压力增大环保税开征日趋紧迫

  《意见》是把推进环境税列入“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一节提出的,里面提到“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

  关于环境税,也在某些场合被称作“碳税”。无论基于中国是当前世界上排放大国的现实,还是哥本哈根会议中国政府做出有关减排的庄严承诺(到2020年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之2005年减少40%-45%),在近十几年中,随着减排压力逐渐加大,人们对环境税的期盼逐渐强烈。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坦言,“中国环境问题之严重,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医疗费用等支出的增加,都已到了不得不采取措施的地步,推出环境税极为急迫。”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向记者表示,“根据当前中国减排形势的分析和判断,特别是从迄今为止不容乐观的各地有关‘十一五’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中看,若不尽快拿出切实有效的实招、狠招,实现减排的目标很可能就是一句空话。”

  通过税收减低汽车尾气污染

  尽管《意见》中对环境税开征的范围、具体的税种、征收方法没有具体表述。但当中提到“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还是引起了专家以及分析人士的关注。

  事实上,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一直被认为是通过环境税调控的重点方向。去年,就有媒体援引北京市发改委官员的口径披露,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国家环境税征收范围内,车主将按照机动车不同的污染排放量情况,缴纳不同的税费。

  本月上旬,环保部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国4项污染减排指标中,与汽车尾气密切相关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06.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6.17%,是4项指标中唯一增长的。在全国30个省份中,仅有北京是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据了解,汽车尾气是氮氧化物排放的第一“元凶”,目前的排放形势对国家实现“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10%压力骤增。

  有专家分析认为,全国包括广东在内的大部分地区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很可能与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造成的尾气污染增加有关。目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不少城市空气主要污染源。此外,氮氧化物之前并未纳入“十一五”约束性指标中,市场前期无减排动力导致排放量居高。环境税如果针对机动车尾气减排给予优惠,或者对高排量的车主增加税收,可望成为减少尾气污染的有效动力。

  专家建议征新税时应考虑调减其它税种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税税种。特别是还没有开征与污染排放相关的税种,环境税收政策也还缺乏系统性。

  专家们认为,环境税是一种既重经济效益又兼顾公平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其优势十分诱人,不但有助于治理环境,也能产生经济效应,还能够促使企业改进工艺和技术创新。但开征环保税必须在制定执行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减排效果能落到实处,又不会成为群众的普遍负担,例如尾气的产出就涉及车主、发动机、油品质量三大环节,环境税如果集中在车主身上开征可能不合适。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资源税环境税都是必须的,需要尽快推出。但是,政府还需要同时研究减税。”鲁政委也表示,“希望能够在新税推出之日同时调减其它税收,以保持纳税主体整体税负率至少不上升。”

  另一方面,专家们提醒,应该警惕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的前车之鉴,“这些税开征后效果并不明显,我国土地价格飙升和资源开发的无序扩展并没有得到遏制。”

  税收研究专家林永亮建议,在开征环境税之前,既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定税基、定税率、定范围,还要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措施,尽量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不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环境税开征后能真正为减少环境污染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培勇也指出,严格地讲,环境税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个税系,它是由多种有助于节能环保的税组成,如燃油税、资源税都可以纳入该体系。从去年年末以来,人们在环境税的研究上投入了非同以往的精力,从有关环境税的政策建议以至制度设计,已经成熟,“正是在如此的情势之下,环境税已经纳入我国的税收改革计划,我们寄望于在‘十二五’期间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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