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火灾隐患举报中心昨成立,由政府出资500万元设立举报奖金,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重大火灾隐患,举报热线为96119。市消防支队制定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昨天也同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市民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可以采取几种方式:拨打举报电话0512-96119;寄举报信件到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路 198号,邮编215021;到市消防支队直接举报,门口有专用邮箱;网上举报,可上市消防支队网站(www.szxf.com.cn)举报。市消防支队负责全市火灾隐患举报的受理和指导,各市、区消防大队负责辖区内隐患举报的查处并负责实际奖励。支队今后将就举报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告不少于一次。 据了解,并非所有火灾隐患都属于重大隐患,而要符合一定要求: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如舞厅依照规定至少要有两个出口但实际只有一个;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如应装自动喷淋装置的场所未装装置或装置失效;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如装饰公司直接把出售的油漆作为样品出样。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具有上述情形且情况严重,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并要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要求的隐患。 举报奖金为每次500元,获得奖金也需一定条件:举报的重大火灾隐患明确、具体;举报的重大隐患事先未被公安消防部门掌握;举报的重大隐患经查证属实。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如举报人愿意接受奖励,也应给予奖金。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有奖举报。对举报同一单位的同一重大火灾隐患,不实施重复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怀有恶意的诬告,将依法严肃查处。各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对于经核查属实的举报,自检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举报人凭本人身份证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市火灾隐患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同意不能公开姓名、身份、居住地等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失职造成举报人资料泄露并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员行政或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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