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地发挥规划环评在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相关负责人。 规划环评取得哪些进展? 2009年8月17日,国务院公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环保立法的重大进展,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上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 这位负责人说,《条例》自实施以来,取得了重要进展,组织完成了环渤海沿海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沿海、成渝经济区和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工作,大大拓展了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深度和广度,构建了从源头防范布局性环境风险的重要平台,探索了破解区域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了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切实加强了流域开发、港口航道、城市发展、轨道交通、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的规划环评管理。“以2010年为例,共受理33个规划环评,组织完成了11个煤炭矿区、8个流域水运、6个城市轨道交通、7个港口和1个开发区规划环评的审查。” 规划环评在参与综合决策,从决策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划环评在决策层面提出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措施,促进战略的调整和优化,有力地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同时,规划环评将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有序使用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促进了区域产业的合理布局。 规划环评强化了环境承载力和资源禀赋对产业发展定位、规模等的约束,成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 规划环评在决策源头更全面更绿色地设计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使循环经济理念在开发活动全过程中得到落实。例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通过开展规划环评,促进了煤基循环经济产业链结构及物质代谢流程的优化,较大地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和能源效率,降低了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 当前存在什么问题? 从长远发展来看,规划环评工作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各地普遍反映,面临的困难不少,任务越来越艰巨。主要体现在机制不完善、进展不均衡、力量不匹配、支撑不到位几个方面。 在现有体制下,规划机制不完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修编的随意性较大,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难以有效落实,从源头防范布局性环境问题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同时,开展规划环评,冲击了既有决策机制,而与规划编制、审批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尚未建立,影响了环评有效性。除此之外,规划环评的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查、跟踪评价、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公众参与等机制还不完善。 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规划环评的要求和实施主体认识不清,积极性不高,导致规划环评工作进展不均衡。部分地区贯彻《条例》有方案,推进工作有机制,落实任务有重点。但也有部分地区既无宏观政策出台,又无具体措施推进,部分地区的开发区规划环评执行率不足50%,一些地方中小流域开发处于无序状态,重要产业基地建设没有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随着规划环评管理和评估的任务日趋加重,规划环评管理和评估力量与日益增长的任务越来越不适应,有限的人力难以更多地参与规划环评,有效性难以保证。省级环保部门一般只有一人专门负责规划环评,而要对应发改、工信、城建、资源开发等十几个部门编制或批准的规划。当前,规划环评数量增多、沟通协调工作量加大、机构人员运行超负荷等现实困境越来越突出。2009年国务院审批的专项规划30个,发改、土地、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审批的各类专项规划超过100个,相当于平均每两个工作日应对办理一个规划环评。 此外,规划环评技术导则不健全,落后于工作需要,影响了环评工作水平;规划环评人才准备不足,知识更新不快,影响了规划环评质量。同时,现有规划环评技术方法体系还不健全,评价对生态系统整体性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长期性影响的基础性研究缺乏,规划环评必需的数据库平台尚未构建,影响了规划环评的科学性。 如何推进和完善规划环评制度? “十二五”期间,如何继续推进和完善规划环评制度,这位负责人说,总体思路是:围绕努力提高规划环评的有效性,不断提升从决策源头和宏观战略层面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的核心目标,不断完善规划环评体制机制,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加强规划环评技术和基础能力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基础支撑体系,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分类指导,部门合作、齐抓共管三项原则,重点落实4个方面任务。 第一,努力推进战略环评,提高从宏观层面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着重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战略环评,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布局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战略环评为抓手,完善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机制,切实发挥战略环评对国家、行业和地方宏观决策的支撑作用,提高从宏观层面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加强战略环评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研究,强化战略环评队伍建设,拓展和丰富战略环评内涵。 第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规划环评,集中力量解决布局性、结构性关键环境问题。着重抓好金沙江、澜沧江、大渡河、黄河、雅砻江、怒江、长江干流、雅鲁藏布江八大水电基地和重要流域综合开发的规划环评,确保“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原则得到落实,促进流域开发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着重抓好资源类、化工类等高环境风险的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推动形成有利于维护国家资源能源安全的产业空间格局。 第三,不断完善机制体制,构建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完善“一地三域十专项”不同类型规划环评管理机制以及分级审查程序与机制,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规划环评管理水平;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加强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通过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机制,建立规划环评社会参与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第四,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构建科学严谨、扎实有效的基础支撑体系。加快制订重点领域的规划环评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建立基本完备的规划环评技术体系;通过加强环评管理人员和环评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规划环评人员的业务能力;开展前瞻性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对重大关键问题进行集中攻关。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先进理念和最新技术进展,不断汲取国际环评领域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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