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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卫生应急预案 突发中毒事件分四级

2011-5-21 08:59 | 发布者: LPF2008 | 查看: 1909 | 评论: 0
摘要:  卫生部近日发布《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预案》指出,根据突发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
卫生部发布卫生应急预案 突发中毒事件分四级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近日发布《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预案》指出,根据突发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突发中毒事件四级。

  ——特别重大突发中毒事件(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中毒事件:

  (1)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死亡30人及以上。

  (2)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累计死亡30人及以上。

  (3)全国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同类重大突发中毒事件(II级),并有证据表明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确联系。

  (4)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突发中毒事件(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中毒事件:

  (1)一起突发中毒事件暴露人数2000人及以上。

  (2)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死亡10-29人。

  (3)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累计死亡10-29人。

  (4)全省2个及以上市(地)级区域内发生同类较大突发中毒事件(III级),并有证据表明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确联系。

  (5)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较大突发中毒事件(I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中毒事件:

  (1)一起突发中毒事件暴露人数1000-1999人。

  (2)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死亡3-9人。

  (3)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累计死亡3-9人。

  (4)全市(地)2个及以上县(市)、区发生同类一般突发中毒事件(IV级),并有证据表明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确联系。

  (5)市(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突发中毒事件(IV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中毒事件:

  (1)一起突发中毒事件暴露人数在50-999人。

  (2)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人及以上且无人员死亡;或死亡1-2人。

  (3)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人及以上且无人员死亡;或死亡1-2人。

  (4)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案》强调,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中,涉及群体中毒的卫生应急工作。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省级、地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重大、较大和一般级别的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预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中毒事件的监测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中毒实时监测分析系统,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中毒事件涉及的中毒病人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等工作;组织开展针对特定中毒或人群的强化监测工作;组织同级中毒救治基地(或指定救治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毒物、突发中毒事件及其中毒病例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工作。

  《预案》指出,发生突发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技术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成立中毒卫生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专家制定相关医学处置方案,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新闻链接】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为有效控制突发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卫生部日前发布《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配备必要处置和保障装备,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演习和演练;同时还要设立突发中毒事件专家组,对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准备、确定突发中毒事件预警和事件分级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应急处理等提供咨询建议。

  《应急预案》明确,根据突发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突发中毒事件四级。

  根据《应急预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中毒事件的监测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中毒实时监测分析系统。突发中毒事件的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应当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应急预案》明确,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开展毒物及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危害的风险评估,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中毒预警和制定防控对策提供参考。发生突发中毒事件或发现可能造成突发中毒事件的因素后,根据有毒物质种类、数量、状态、波及范围、接触人群以及人群中毒症状等,及时开展动态评估,提出预防和控制建议。

  此外,《应急预案》还就组织体系及职责、信息通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的制定与更新等作了详细规定。

卫生部要求成立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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