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垃圾非法倾倒入海未果船员无奈带回广西老家 2016年9月3日晚,在广西藤县藤州镇民生村登洲尾附近的江面,一艘船号为“平南永佳0585”的广西船正将垃圾倒往江中时,被当地渔民发现后举报,藤县政府综合执法大队立马赶赴现场,抓获了五名船员。 藤县公安局副局长欧戬告诉,经过审问得知,这些垃圾来自东莞长安镇厦岗码头,重达400多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犯罪嫌疑人已将100多吨垃圾倒入江中。由于浔江登洲尾位于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且垃圾成分不明,致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3小时,引起了当地人极大恐慌,后经初步确定为生活垃圾,县城才开始供水。(EHS.CN) 欧戬说:“五名船员事先与东莞一家垃圾处理公司签订了合同,每干一单就签一次合同,合同里写明了垃圾须无害化处理等该公司用于规避责任的字眼。而据船员介绍,他们是在8月25日于东莞市长安镇夏岗码头开始往船上装垃圾,该公司主动联系并要求运到靠近澳门的珠海市桂山岛海域倾倒,运费为1.2万元,预付了1万元,但垃圾运过去后,负责对接的线人电话却打不通了,他们逗留了几天,被当地渔民发现后驱赶。” “因此,这五名船员决定从西江出海口往上游走,希望能够找到机会把垃圾倒掉,”欧戬说,“一路上经过高明、肇庆等地,他们有好几次找到了地方,准备把垃圾倒掉时,却总感觉被当地渔民发现了,于是仓皇向北而逃。因为前不久,他们的同伙把东莞的垃圾用船倒在广东其它地市时被抓了,让他们变得非常谨慎。而且通常来说,要在当地线人指引下,他们才敢放开手倒垃圾。” “经过几次失败后,又联系不上线人,让他们如同惊弓之鸟。五名船员均为广西人,其中三人是藤县人,唐某孟、唐某标两亲兄弟是藤县藤州镇民生村人,水上作业有十余年了,对浔江非常熟悉,而民生村旁边的浔江有个小岛叫登洲尾,他们发现岛上的凹槽正是倒垃圾的好地方。” 藤县公安局副局长欧戬说,船身与岛上的凹槽几乎可以形成闭环。五个船员用钩机把垃圾倒在凹槽的水面上,由于船身在外挡着,垃圾流不到下游去,这样就不容易被人及时发现。“他们设想,待到所有垃圾倒完后开船离去,垃圾才会慢慢地漂流到下游,而这时,他们早就逃之夭夭。” 利润可观铤而走险,垃圾跨境倾倒暴露“地下黑市” 经藤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某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潘某全与吴某坤签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协议”,双方约定以100元/吨的价格由吴某坤对东莞市长安镇厦岗垃圾转运站积存的垃圾进行清运、无害化处理。随后,吴某坤又以70元/吨的价格转包给吴某明。 2016年7月,吴某明联系被告人唐某孟,以30元/吨的价格将垃圾转交给唐某孟运输、处理,后签订“垃圾委托运输协议”,约定船方在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码头装载生活垃圾后,由船方自由安排地点运输和处理。 据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人说,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用为110元/吨。对于重达400多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算了一笔账:潘某全、吴某坤、吴某明分别空手套白狼赚取了至少4000元、12000元、16000元。垃圾处理服务一层层承包转让出来,利润也一层层地分出去,而最后的执行者唐某孟等五人获利12000元。 对此,欧戬表示,从承包政府垃圾处理项目的公司到最后偷倒垃圾的执行者这一条链上,对垃圾最后的处理方式,每一个环节的人其实都心知肚明。 欧戬补充道,从五个船员的犯罪手段来看,非常老到,应该是熟手。经过审讯得知,唐某孟等人与上线公司合作多次,此前很有可能曾把东莞垃圾倒往桂山岛海域,或倒往其它地市,这是一个有组织、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说到底,偷倒垃圾是一条黑金链,利润非常高,这背后可能有很多人从事这一行,并且形成了一定规模,有明确的分工,比方说,链条末端的唐某孟等五人中,一人为承包商、两名水手杂工、一名钩机工和一名驾驶员,除此以外,还需一个线人。 经鉴定,倾倒的垃圾中含有汞、铬、镉等有毒物质,且汞、铬、镉的含量均超过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对此,藤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在饮用水水源区内倾倒有毒物质,致使县级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属“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去年6月19日,五人中的承包商唐某孟,船员唐某标、黄某文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环境污染罪判处四年至四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六万至八万不等的罚金,其中被告人唐某孟的违法所得款一万二千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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