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雾霾肆虐的第一大原因 提到主要原因之前,先讲一些铺垫,以便大家拓宽视野。 说到雾霾的主因,各种报道皆有,主要如下: 1、中国消耗了世界极高比率的矿石燃料,雾霾很正常忽悠指数:★★★★★(五星最高) 2、汽车快速发展,私家车排放导致忽悠指数:★★★★ 3、城市餐饮排放忽悠指数:★★ 4、交通拥堵忽悠指数:★★★ 5、油品不佳忽悠指数:★★★★ 6、城市化忽悠指数:★ 7、工业发展忽悠指数:★★★★ 8、房地产忽悠指数:★ 当然还有其它一些搞笑的报道,大家笑笑就行了,别当回事。 实事求是,上面这些因素中有的看上去确实像是主因,一般人真会弄错,可惜实际中并不是如此。下面让我仔细剖析。 我曾经做过测算,把华北所有公开的大气污染物核准排放总量除以365分配到每天(冬天偏高些)。再和华北的雾霾数据做比较,总是发现存在数量级的差距。考虑到氮氧化物计算的复杂和来源的纷繁,我取了硫氧化物中的硫做指标来衡量,发现依然如此,原因是什么? 有人就问你怎么算的,说来听听啊,举个简单易懂的例子: 以华北某省的数据为例子,该省2014年环境公报数据二氧化硫118.99万吨。 平均每天3000多吨,考虑到总量统计不能涵盖所有数据,冬天偏大,将它修正为4000吨。两天理论排放二氧化硫4000*2=8000吨。 然后取该省某天大风之后PM2.5只有几十的基本值。该省两天内PM2.5升到了500甚至更高(全省平均值),减去几十的基本值。 再拿雾霾的区域(十几万平方公里),乘以雾霾的厚度(这个和气象、地形有关,200-500米不等,甚至更高一些),结合环境的自净功能和气象的扩散功能各种因素,乘以一定的系数(转化率、气溶胶中硫酸盐含量、扩散和自净因素等等),计算出其中实际的硫酸盐含量,总是比理论排放多一大截。 上面这种算法有点傻瓜式了(便于大家理解),实际公式要比此繁杂很多,当然数据更精确。 这样写只是直观地告诉大家,那个118.99万吨肯定不对! 因为这个涉及环保部门总量口子的工作,下面我就从机制上系统地讲讲不对的原因。 一个省或一个城市环保部门负责总量工作的科室,有的叫污防科(处),有的叫总量科(处)。他们的工作是如何实施的?如何计算总量的呢? 刚才说过假设该省两天排放二氧化硫8000吨,经过环境的稀释、沉降、吸收、净化,真正转化为停留在空气中的灰霾也只是部分,即使转化成灰霾,也在沉降、扩散。 为什么我们算来算去实际数据都大大超过理论数据呢?问题就此提出,下面听我详细剖析。 继续查环境公报数据,该省二氧化硫在2002年就是127.9万吨。疑惑的数据出现了,到了2014年,居然少了几万吨,但实际灰霾天数和程度却剧增了。 为什么出现这种数据?原因很简单,总量考核制度。 环保部这些年重点推进总量考核制度,要求每个地区新批项目所排放的总量要在原有企业中平衡(甚至削二增一),每年要削一点。初衷是好的,可是现实中却是两码事。 每个地方都要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就要上项目啊。可是总量哪里来啊?也没那么多老企业啊。一句话,各显神通,于是就会有以下怪现状: 1、一个砖瓦厂居然成了香饽饽,因为它原来烧煤,有总量,自然要借点来; 2、某个倒闭的企业立即被冠以淘汰关闭的名义,他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立刻满血复活,到处使用; 3、翻翻环评,居然有一个企业的总量被好几家新增企业反复使用; 4、某个企业原来有100吨二氧化硫总量,只排放10吨,于是马上可以拿出90吨给别人。结果数据上看一样,实际排放却增加了90吨。 不说了,太多太多了,反正有不少的总量来源就是文字游戏和数据游戏罢了。如果有心人去翻翻自己城市的一万本环评,做个调查分析,会发现早些年的总量数据真是禁不住细细探究的,这几年相对好一些了。 在这种制度下,增加一个区域的排放总量是不可能的,只能螺蛳壳里做道场,自己想办法了。 那么大家又要问了,这个总量的数据是哪里来的?答案是:大部分是环评中确定的。 下面听我详细说: 一个企业如果烧N吨煤,这些煤炭一共产生1000吨二氧化硫,脱硫效率设定为95%,那么最终就应该排放50吨。那么环评中这样写了,环保部门审批通过了,50吨的排放就合法了。那么这个合法的50吨就会计入全区域的总量数据。 大家就要问了,如何从制度上保证企业只排50吨,而不是排1000吨呢?这可是二十倍的巨大差距啊! 为此环保系统设置了一系列的防线:环评编制——专家审核——环评审批通过——企业建设期间三同时检查——验收监测——验收并移交环境监察部门(负责现场执法)——通过在线监控予以监控——每年抽查——***投诉现场检查。 看上去很完备吧,居然有这么多道防线。 其实从“环评编制”到“验收并移交环境监察部门”,其目的只是保证企业具备达标排放的能力而已,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会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最佳,确保验收通过,企业从此可以正常合法生产。 因此这个阶段只是体现了“设施安装并具备能力”而已。 当然设施装了不代表会天天用啊,毕竟这也是要钱的,电费、药剂费、维护费、人工费等等。 现在假设王老板想上一台锅炉,环评审批通过了,锅炉建好了,除尘、脱硫、脱氮设施全部建好,环境监测站来监测了,排放达标,不错,验收通过了。移交到环境监察部门管理了。 环境监察部门第一步就是查看在线监控设施装没装,已经装了赶紧联网;没装的自然要马上装。 王老板发现,这个负责在线监控安装和维护的居然是个企业在做。 王老板只能心中窃喜,这个监控居然是个企业在管,还用担心吗? 假设每天设施运行费用3000元,除尘不能打主意,一关除尘设施烟囱黑乎乎的,立马老百姓投诉了,环保执法人员上门,没事找事做。 王老板盘算了一下,除尘只能继续开,晚上天色昏暗,也可以不开。 剩下就是脱硫和脱硝了,这个太好糊弄了,老百姓又看不出烟囱有没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就那这块省钱,至于在线监控吗,早就篡改好了。 于是除尘达标,老百姓不举报;二氧化硫(脱硫)和氮氧化物设施(脱硝)关闭,每天省了2000元,一年就是几十万啊,都是利润啊。 可是恐怖的是,这个企业的50吨二氧化硫实际成了1000吨,可是我们的统计中还是50吨,统计数据和实际排放产生了巨大的差距!二十倍啊! 写到这儿,大家肯定问,这个是你自己编的吧,下面举例说明: 6月17日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除了罚款,环保部还要求这些企业在30个工作日之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没有完成的还将依法从重处罚。 这个是新闻摘录的。大家就要问了,19家企业罚4.1亿,一家平均2000多万,怎么算得啊?我可以告诉你们,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时间段,如果罚这么多,这个企业必须很长时间不开脱硫,才能算出这么多罚款。 假设一年不开,这种大型企业,至少几千吨二氧化硫被排到了空中,触目惊心吧! 网上随便一搜,到处是:部分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罚款共计5.19亿元。 其实啊,这些企业都是大企业,很多是国企,环保盯得紧,面子上的工作还是要做的,可怕的是小企业,那简直是一塌糊涂。 环保部、省里一般不会去这些企业,压力自然小,排放自然更是自由。 以前去外地出差,那个地方盛产建材,有上百家企业。那天傍晚去爬边上一座小山,在山顶上,天色刚灰暗一些,远处就腾起一个直通通的黑色烟柱,笔直地冲向云霄,到了几百米高空后就停了下来,平铺扩散,接着一个又一个,一会儿时间居然上百个黑柱。所有的企业一看天黑,居然不约而同全部关闭了污染治理设施,加大煤量,加快建材进窑速度(提升产量)。我后来还去打听了一下,有特例的企业吗?很遗憾,几乎没有。 这一辈子我都忘不了那个场景,永远忘不了。有人告诉我,这个镇肺癌患病率比其它地方高好几倍。心中滴血般的哭泣! 写到这里,总结一下,灰霾肆虐的主要原因——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有了不用,尤其是在夜间非法偷排,导致实际排放量远远大于总量考核量,甚至十倍二十倍的增加,远远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 还是拿刚才那个省说,一年120万吨左右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是理想的排放量,实际偷排后远远大于此。 这些年企业增加很多,工业产值增加很多,总量数据却未增加甚至减少了(在数据上)。 120万吨是一个一个污染源相加的结果,在环评报告上白纸黑字的数据。可是如果污染设施不用,实际排放就远大于此,500万吨、1000万吨甚至更多。这么大的污染量,环境根本稀释不了,净化不了,尤其是在冬天(气象扩散条件差)。 因此,数据可以假,可是老实巴交的老天爷不会跟着作假,假数据在真排放前面,一切都变得苍白无力! 这么大的偷排量,其它的什么机动车、餐饮、扬尘、农村面源,早就被稀释了,成了百分之几,根本上不了台面。 夜间的直排偷排,白天的部分设施停运,使巨量的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被排放到空气中!让亿万百姓承受这种苦难! 我私下测算过,如果所有的企业正常达标排放(设施都有,只要打开电源,添加药剂就可以了),华北的PM2.5一般不会超过100,极端恶劣天气不会超过160。 因此灰霾越来越严重的最主要原因不是煤炭烧多了,企业多了,汽车多了,而是很多的污染治理设施被弃用了! 有人又要说了,怎么样才能像国外那样,每天PM2.5只有10-20。 很遗憾,现有的排放强度,达标排放后,冬天一般情况下,也得50-100多。如果要降到10-20,那是需要所有的因素全部整治到位,这个至少要10年才能。 说到现在,大家就纳闷了,看来就像我的笔名那样——蓝天白云终可期,不远啊。 确实也是啊,只要肯做,那些治理设施三天就能开起来,三天见效,不用等多久啊! 可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也没人在做啊?! 穹顶之下那个记录片中,老是去找环保部的人。人家环保部怎么会说雾霾根子在自己监管体制上,当然要引到其他的调查方向上了。 这也难怪,那个妈会告诉女儿的男朋友,说自己女儿晚上打呼噜声音吓死人。 那么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还有那些因素增加了我们的排放总量? 好多个,挑十个介绍一下吧。 原因一:大气监管难度大,取证难。 大气这东西,除了烟尘(焚烧产生)、粉尘(物理方式产生)肉眼可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都看不到,老百姓也不会举报。 即使举报了,等执法部门到了厂门口,人家电机一开,立马运行了。这东西又不像污水生化设施有微生物死活的问题。 即使你到现场了,这个数据使用还是问题,监控数据假的,自己监测设备都没有。这玩意不像水,污水可以拿个瓶,装回家测。大气没那条件。 原因二:在线监控居然由企业维护,机制设置存在问题。 建议如下: 政府统一采购,产权在政府; 设备、探头严格固定安装,企业仅提供电源,实在不行自己用太阳能板(配电池); 可以视频监控; 数据不要走数据线(避免干扰),直接在里面装个手机模块,发数据回监控中心; 维护由环保部门的监测站实施,其实也没多少人,安装外包给企业,日常数据由环保负责,定期数据核实校验。 数据异常严肃查处。 原因三:监管人员不足。 一般一个省,几千个环保执法人员,企业数则是成百上千倍。 这些执法人员,大部分在忙***,一年***十几万件,件件要答复。 还有去收排污费,去开展各种检查,水、总量、气、固废、噪声、辐射、处罚。 真正把精力在大气的,十分之一就不错了,按人头算,1人负责成千上万个企业的大气污染,我估计他就是不睡觉也管不了百分之一。 所以就像红绿灯只能靠自动监控,不能靠交警。大气监控只能靠准确可靠的自动监控系统,不能靠执法人员。 最近国家层次提出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垂直管理”,说明有人想到了这个——监管体制。 大家就要问有用吗?我预测,有点小用,但用处不大。垂直的部门多了,没见谁一垂直立马工作水平暴涨的。 原因四:大气污染企业来源广泛。 说到工业排放,可不是仅仅指燃煤企业,还有很多其他工业排放。比如:化工、喷漆、油墨、印染等等的废气。 现在假设某个城市,黄河市。参考同类城市,黄河市有燃煤电厂(以及供汽)30家,燃煤量自然惊人。 但是黄河市还有1000台小锅炉,也在烧煤。 此外黄河市还有1000家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企业(当然这里面有重复,有的企业有小锅炉,也有车间排放VOC)。 后面两种就是小苍蝇了,2000家啊,这个废气排放可真是多,有的企业只有一个排气筒,有的企业有100个排气筒。 现在拿出黄河市的一年上万件***投诉来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很多反映的是后面两种企业。 原因很简单,老百姓也看不出电厂烟囱脱硫没脱硫,老百姓举报废气主要是两类:冒黑烟;有异味。 偷排自然有异味了,现在最扰民的就是夜间异味了,严重影响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很多时候夜间都不能开窗,空气中味道太大,这些企业可是源头。 有的城市一到夜里到处是一股怪味,黑夜居然成了污染的护佑。污水偷排只是影响小部分的人,废气偷排通过空气的输送,不论你在城市的那个角落,都无法躲避! 1000台小锅炉+1000家VOC排放企业,也是要有废气治理设施的。 这些企业特征如下: 1、治理设施简陋,处理效率本来就不高。 2、很多小企业根本不装设施,如果你去看,车间墙上有个两个大风扇,使命往外吹。不吹车间味道太大,工人也受不了。 3、有的企业为了省成本(夜间电价便宜),主要生产在夜间,排放也是不小的;当然不排除有的企业就是为了排污方便,才夜间生产的。 4、烟囱这东西越高越飘得越远,企业边上闻不到,下风向很远才闻到(最大落地浓度),老百姓又不懂,举报只能说有味道,问他味道哪里来的,都说不清楚。 5、以前企业居民混在一起,老百姓义不容辞监督企业排放。可是现在流行工业园区,一个工业园几百家企业,周围居民都没有,排放更是没有顾忌。有举报了,那么多企业,晚上黑灯瞎火,真不容易找。 6、有的企业生产工段好多个,没污染的白天生产,有污染的晚上生产。 7、排气筒多的企业,有的有味道,有的没味道,全部在厂房顶部,一个个找过去,真不容易找。想爬到房顶上去,通道都找不到。 这种检查需要极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对地方每个企业的细致了解。水平不够的,根本找不到异味源头。 找不到咋办?只能回复老百姓说:对不起啊,我们找了很久,没有发现,谢谢你的来电。 举个例子吧,某企业生产晶圆片。大家手机、优盘、电脑,里面都要有这个。 这个东西在生产过程中,要用到几百种化学品,超乎你的现象。 这些东西留在产品中吗,当然一丝一毫都不能留下,全部要到三废中去。 水里有,固体废物中有,当然了,废气中更是有! 环评考核,有时会把去除率定在99%(我还见过99.9的),如果直排,那是一百倍的排放! 再说大型造船厂。 有人就要说了,这也和雾霾有关啊。 造船可是一块块钢板啊,要打磨吧,要磨得光溜溜才行,粉尘排放。 要喷漆吧,那个可不是你家的刷漆,那个喷漆车间大的吓人,用的量可是惊人的,废气也是惊人的。 再说制药企业和化工企业。 有的化工企业还好,100吨原料出99吨产品,这种企业对废气收集很认真,好歹收集的废气就是原料,也是银子啊。 有的制药则相反,100吨原料出1吨产品,剩下的99吨全是废物,这东西味道特重,要人命的,自然不少跑到大气中去了。 有的制药厂,一爬上污水处理设施的曝气池,差点能把人熏晕。仔细一探究,居然就靠曝气把水中的化学物质吹脱出来,怪不得这个企业附近每次经过总是一股味,原来在此。 有人就要问了,那么这些工业的排放和燃煤相比,那个是大头呢?每个城市都不同,有的工业排放多,有的燃煤比例大,这个和产业结构等有关,只能说,平均来说,两者对雾霾的贡献差不多。 我研究过全国各城市的源解析数据,一般大致如下: 燃煤15--30%上海就15%左右,石家庄30%左右 工业排放(不含燃煤)15-30%广州15%左右上海30%左右 机动车(船舶、飞机等也在内)15-30%石家庄15%左右北京30%左右 扬尘10-30%广州10%左右天津30%左右 其它成分一共10-15%(个别城市高点,那是特例,不是普通现象) 马上有人说了,你这个数据看上去,和你的结论不符合啊。 原因很简单,这个数据很大程度是参考了总量的理论值,而不是真实的排放值。这些研究数据从来没把偷排考虑进去! 在这个数据中,燃煤、工业、机动车都涉及尾气治理,如果这三大类全部偷排直排,那个排放是惊人的。 从这一点看,我们看到的很多数据是不真实的,这个数据体系大厦的基石出问题了。基石出了问题,由此衍生出的很多东西都不真实了。 我们来算一下,假设二氧化硫污染物总量是X,每个企业排放按一样多计算(好计算点),如果10%的企业偷排,设定环评脱硫效率95%,那么这些企业的0.1X就变成了2X。二氧化硫污染物总量就变成了2X+0.9X=2.9X,接近三倍的排放啊! 实际中偷排的企业数何止10%啊。如果20%的企业偷排,就成了4.8X了。 如果是前面说的那个镇,晚上集体偷排,按时间段算,50%的偷排比例,就成了10.5X了!十倍啊! 冬天更惨,因为黑夜时间长,偷排时间也更长了。 原因五: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现实中有些项目未审批。也就是这个项目根本没有环评,在我们的总量统计中根本没有包括它。这个企业天天在排放,居然所有的统计中不算这个排放。 大家肯定要说了,这个估计也是少数吧。不好意思,你错了,这种项目在一个省内,成千上万个! 有人就要问了,为什么批不下了?原因很简单,环评系统审批门槛极高,重污染项目根本不可能审批。国家的产业政策经常调整,被列入限制类,自然没人敢批。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除了部分企业主是不懂环评所以未报批。剩下的要么是限制审批的项目,要么是有问题的项目。 这些项目污染不小,环评不批,企业又自行建成了,自然很多不符合环保排放要求 这些企业的污染排放全都被我的数据忽略了。 地方保护主义,为了图点税收,居然也就让建了,既成事实,建完就关不了。这种项目大家网上搜搜,到处都是。 有的大企业,有的项目存在十多年了,居然还是没通过环评审批。这个企业还是全国知名企业。 另外还有很多种情况,关于批建不符,举几个例子: 1、整个项目有一个工段不符合产业政策,比如电镀等。其它工段审批通过了,电镀不许建设,但企业建了。 2、环评审批要求企业用电,或者轻柴油,或者天然气,企业居然用了煤炭或重油,污染翻了几十倍。 3、原来批了一个锅炉,企业建了两个,嘴上说我是一用一备,排放还是一个的排放。实际上,两个锅炉天天同时开,排放翻倍。 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每天就在大家身边发生。可惜污染排放总量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总量了。 去年很多省都自己调查了,那么多的项目没通过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没被统计,咋办? 不管以后咋办,人家可是天天在排放啊,这可是真正的、不可忽略的排放啊! 原因六:煤炭含硫率造假。 好的煤炭,一要热值高,二要含硫率低于0.7%。 不过这种好煤价格不低,如果一个巨无霸企业一天用上万吨煤,一吨便宜几十元,那可是几十万啊。 于是热值高是必须的,含硫率就算了,实际用的甚至大于1%甚至更高。 可是很遗憾的是,我们的环评中可是按照低硫煤算的总量,你用了高硫煤,初始排放量就暴增了。如果偷排,不开脱硫,那简直就是惊人的巨大排放啊。 实际情况中有吗,很多很多。煤炭检测单造假。给执法人员看的煤炭是好煤,实际不用。如果监察人员采样带回去,就能过关。 大家都为了自己企业的效益,谁管环境质量的好坏啊! 有的企业脱硫剂不正常添加,举个例子,氢氧化镁脱硫法要用到氢氧化镁Mg(OH)2,这个东西和二氧化硫反应产生硫酸镁。 仔细查账务,就行了,这个企业生产了多少天,应该用多少氢氧化镁,一查就能查到。 如果账务造价,查入厂磅单。再不行查对方企业的出厂磅单。实在不行,你查次生产物——硫酸镁的产量也行啊。只要认真查,绝对有漏洞,就看你怎么查了。 你去厂里转转也是查,你蹲财务室三小时也是查。可惜现实中有几个,能如此尽心尽职啊! 原因七:审批后验收率低,很多要求未落实。 项目通过审批了,是否就证明这个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当然没有,纸上写的东西谁信谁傻瓜。 实际建成后,环保部门会去核准试生产(现在取消了),并组织监测和验收。 结果一测,根本不能达标,自然验收不下去了。 大家就要问了,这个比率高不高?我只能告诉大家,一般来说一个城市一年成千上万个项目审批后的验收率只有30-45%。当然不排除个别地方管理水平高,验收率高。 有些项目不验收是企业主不晓得,不懂这些流程。还有的则是验不下去啊! 麻烦的是我们统计的还是他环评的理论排放量,实际排放未统计。 翻翻这些环评,很多不可思议的审批意见,比如: 1、该项目必须使用天然气,结果这个企业门口根本没有燃气管道,无法落实;联系燃气公司,开口就是几百万。企业不愿意,先烧煤再说。 2、新设备投运,老的设备要淘汰,美其名曰“以新带老”。结果这个产品销路好,企业舍不得拆除老设备。我们的统计中早就删除了老设备的总量,人家还是天天排污。 3、项目投运企业边上的老百姓要拆迁。几百户啊,谁出这拆迁费?结果是企业天天排污,老百姓天天吃灰。 4、脱硫要求人家95%,脱硫设备有问题,测来测去才60%。自然没人敢签字验收。 5、VOC要求尾气治理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开始效果很好(崭新的活性炭啊)。验收完了那个活性炭一年也不换,早就没有吸附废气的作用了,所有废气只能排放到大气中了。 6、要求企业的化工残渣送到专业企业处置。结果这个企业居然把化工残渣扔在锅炉的煤炭里,那些残渣好多没分解就挥发到大气中去了。 7、要求企业烘干产品用烘干设备,并废气处理。结果这个企业居然就在厂里晒晒,用阳光烘干,自然废气全跑到大气中了。 说了这么多就是告诉大家,即使严格审批过的项目也是一大堆问题。可惜我们的统计数据还是盯着环评那些漂亮的总量数据,实际的真实排放早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了。 每年看到环保部来我省考核总量,为了一点点总量算来算去。我站在边上,心中总是想,你们天天算计这些纸面上的数据有什么用啊!人家一晚的偷排就把一个城市的总量削减全部干掉了。缘木求鱼徒劳无益啊! 总量考核制度夸张到了何种地步,告诉你们不可思议的数据,很多企业的排放总量是按公斤计算的,因为根本没有1吨的排放量给企业。 有的企业一年才0.03吨二氧化硫总量,一天不到100克。一个小时只可以排放几克。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严苛的审批制度,夸张的总量考核,早就超越了真实的需求。结果就是很多企业根本不符合要求。你批我一天100克二氧化硫排放量,我排我的。验收时符合,验收完了,早就没人再去考核了。 还是那句话,文件、数据可以假,老实巴交的老天爷不会作假,你排放多少,老天爷就给我们多少脸色。 其实啊,老天爷是最公平、最实在、最厚道的了。 现实中,很多企业效益很好,不缺这点钱,照样偷排,因为别人都在夜间偷排,潜规则如此。很多外企刚来还不错,过了几年居然有不少企业也学会了这招,叹息! 原因八:环评编制质量问题。 很多人听说过环评,但不了解咋回事,听我慢慢说来。 如果王老板要生产一个产品,先要去走立项,立项好了就得各个部门跑了。 比如国土局批土地。比如规划局,盖车间得规划同意。比如消防、安检等等,一大堆。 这里面有个重要的手续,就是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先要请环评单位做个环评,复杂的做报告书,一般的做报告表,费用几千到几十万不等,甚至超过100万。 其实还有一种环评,叫登记表,是企业自己填写的,不花钱的。可是实际中能享受此待遇的却不多,企业也不懂,还是花钱去做了报告表。 这个钱是王老板给环评单位的,王老板精明,他挑了个好说话的环评单位。 这个环评单位拿人钱财,自然要替人消灾。环评描述时会想法设法,既要看上去合理,又要保证王老板的项目通过审批。 这里面太复杂了,不细说了(光这个里面的东西能写十本书)。 反正就是根据审批的条件一条条套,死的也得说成活的,长的得说成短的。 很多东西估计只能在理论世界存在,现实根本做不到,居然也写进去了。 环评最后总会来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可行。 最后环评审批部门一看,处理效率很好,不错;总量居然这么低,不错。盖个公章,发个批文,这个项目就通过了。 可是遗憾的是,这个环评的结论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啊。 糟糕的是,我的大气理论排放数据就是来源于这本环评。 说到这儿,大家就要问了,这个环评谁写的。 假设这个环评单位总部在北京,名气很大,中华最牛环境保护技术公司。 中华最牛环境保护技术公司老总在黄河市有个大学同学李小二,想借证。 于是李小二在黄河市租了个二手房,请了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这两个大学生啥经验也没有,只能网上东抄一段,西抄一段。 写完了,让中华最牛环境保护技术公司盖个章(费用不低哦),就拿去报批了。 专家评审,自然一堆问题,改来改去、磨来磨去,最后大家都头疼了,算了吧,通过。 于是我们所有的管理依据全是根据这份漏洞百出的环评,又怎么具备实际操作性? 原因九:执法依据太弱。 首先大家看新环保法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其中第三种情况,处理根本没有震慑力度。 一个企业偷排,篡改在线监控数据,居然就罚款,简单处理一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一个大企业,不开脱硫,一年排放上千吨二氧化硫,抓到的概率本就很少很少。抓到了就简单处理一下,关上几天。一声叹息! 因此,从法律角度,偷排应纳入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是大家一看,根本套不上,这一条很难适用啊! 所以说法律还是要完善,法律的层次一定要严厉。 大家买东西,确定品质后,总喜欢花最少的钱买下商品。企业主也是这样,能花一万解决的绝对不会花十万。 讲这些就是告诉大家,如果让全国所有的企业主都明白,大气偷排成本是不仅巨额罚款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估计一般人真不敢了。 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提升企业违法的成本,让企业明白花了十万,是为了以后不损失几百上千万甚至人身自由。 原因十:环保治理技术粗放,难以达到设计要求。 这一点涉及整体环保产业工艺水平,不是一天两天能改变的。除了借用国外的技术,自己的工艺发展也是关键。这一块内容太多太多了,涉及多个领域,不细说了。 除了这十个原因,自然还有其它因素,不一一说了。 补充一句,如果你能看到这儿,可见你是个认真的人!在这个浮躁的网络世界中,有多少人能认真看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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