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是事故的直接原因,90%是由于“三违”行为所造成的。杜邦等公司的研究也表明,安全生产事故80%-90%都是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安全条件环境导致的。安全行为的百分比和发生率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反比关系,安全行为比率越低,伤害事故的发生率就越高。尤其是危化品行业,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固有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从事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储存和处置各环节工作的人员每天面对的都是一只只“真老虎”,一点马虎即可能导致大的后果。当前,预防事故的发生从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入手就是抓住了减少事故伤害的牛鼻子。(EHS.CN)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企业的责任。企业减少不安全行为的方法、措施必须与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相适应,满足安全发展的要求,实施有效的安全流程规范,保障作业行为的规范性、安全性,进而建设成以安全发展为目标的安全文化。 一、企业发生不安全行为的现状分析 企业发生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而引发伤害事故,按其原因的主次和责任大小,从组织、人员、管理职能等几个层次和环节予以分析。 1、主要负责人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企业的最高决策者,其在依法依规管理安全生产中的表现和行为直接决定着企业安全生产的流程和结果。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方面表现缺失较明显: 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失直接传导到企业的所有职能部门和活动中,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加大,后果是企业运营过程的不安全行为屡禁不止,习惯性违章视而不见,安全责任制形同虚设,实质上是“两张皮”。 2、管理层 企业管理层是受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指挥,也是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挥系统。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否影响到安全生产组织系统的运行和安全生产流程的执行,影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系统性、整体性提高。 然而企业管理层往往各自为政,分散行动,使得安全生产运行体系不能够环环相扣,对不安全行为的屡禁不止负有极大的责任: 3、基层组织 一切安全生产规划、制度、保证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企业基层组织活动中,没有基层组织的保证,安全生产即为空中楼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就是警示。 中小、民营企业的基层组织基础不牢,安全生产制度、规范落实难是通病: 其基层组织现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落实,不能够从安全素养角度减少不安全行为。 4、员工 人是不安全行为发生的主体和不安全行为后果的受害者,人的行为直接表现为安全或不安全,因此,人员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在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员工不能够适应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其主要表现为: 员工的技能、素质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不安全行为、习惯性违章很难根治。 5、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制和制度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只有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才可以保证不安全行为的少发生、不发生。 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也表现的不尽人意: 没有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真正落实就难以把不安全行为关进笼子里。 6、作业条件、环境建设 作业条件、环境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没有任何经验表明人的行为能够代替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和保障。 中小型、民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普遍投入不足、建设规划有缺陷、更新提高不够、维护保养质量低,直接导致员工在安全生产条件有缺陷、不规范的环境下开展作业活动,也作用到人的作业行为,与现场作业过程的违规违章成为互为因果的共同体。其缺陷表现有: 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对策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大敌,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具有: 等特点,因此,减少、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依据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分析,还是应该从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和成功企业经验层面高屋建瓴,结合企业具体现状特殊性寻找对策。 安全生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要求,是最大的民生,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和管理安全。 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就是要能够严格执行制度,减少不安全行为就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无知者无畏,盲人骑瞎马,作业人员和部分管理人员无法辨识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行为,没有能力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在中小型企业、民企尤为突出。因此,减少不安全行为还是要抓住培训教育不放松,从安全培训教育入手。 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安全意识养成需要长期的熏陶。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的弱项,没有形成养成教育的环境。通过安全文化的推进,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形成安全制度执行的自觉氛围,不安全行为就可能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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