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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公司伪造证明骗工伤保险 老总被罚百万且获刑

2015-9-6 10:37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1993 | 评论: 1 | 来自: 中华网
摘要:北京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工作中触电身亡,因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老板周某遂指使属下伪造身故员工的相关手续,补办了社会保险,借此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40万余元。记者获悉,该公司不仅退赔诈骗款,还被罚款100万 ...


  北京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工作中触电身亡,因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老板周某遂指使属下伪造身故员工的相关手续,补办了社会保险,借此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40万余元。记者近日获悉,该公司不仅退赔诈骗款,还被罚款100万余元。周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3年徒刑,缓刑5年。(EHS.CN)

  据海淀检察院指控,2011年8月8日,北京中保洁环保设备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洁公司,已注销)员工果某在工作中触电身亡。此前,公司并没有为果某办理社会保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指使一名员工编造了果某的虚假劳务证明,并虚构了果某的入职时间,为果某补办了社会保险,并以此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40万余元。2013年初,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到举报后进行调查,责令中保洁公司退还全部骗款,并对该公司罚款100万余元。当年12月5日,周某被传唤到案。

  开庭期间,周某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实质性异议。其律师辩护称,该案为单位犯罪,周某主观恶性较小,是初犯、偶犯。周某有自首情节,其认罪、悔罪态度好,且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并缴纳了相应罚款,故请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作为中保洁公司负责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为其单位骗取社保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涉案赃款已全部退还,并缴纳了相应罚款,故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海淀法院以犯保险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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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北京, 工伤保险, 诈骗, 触电身亡,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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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wftiney 2015-9-8 14:18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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