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现年削减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25万吨、氮氧化物24万吨、工业烟(粉)尘1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7万吨。(EHS.CN) 《计划》指出,据测算,2011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638万吨、氮氧化物685万吨、烟(粉)尘421万吨,均占全国相应总排放量的30%左右。 虽然近年来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但仍有大批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装备未得到全面推广应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状况未得到根本转变。 《计划》提出, 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焦化等重点工业行业,将推广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实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技术改造,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控制排放量为目标,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促进区域环境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计划》同时提出,各地政府要切实做好组织落实,做好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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