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EHS 新闻

EHS News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观点评论 > 广州建业大厦大火还有多少疑窦待解?

广州建业大厦大火还有多少疑窦待解?

2013-12-20 09:04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7604 | 评论: 2 | 来自: 新快报
摘要:广州对“12·15”建业大厦大火一夜烧通顶的原因与监管责任调查追究正在展开。省市领导直斥火灾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基础脆弱等诸多问题。与此同时,媒体对这场罕见大火祸根的追索也有了一些更具体 ...


烧焦后的建业大厦


  广州对“12·15”建业大厦大火一夜烧通顶的原因与监管责任调查追究正在展开。省市领导直斥火灾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基础脆弱等诸多问题。与此同时,媒体对这场罕见大火祸根的追索也有了一些更具体的发现,佐证了上述判断。(EHS.CN)


  媒体披露,有关部门对烂尾楼变成货仓、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早已有所了解,并且数次督查整改。其中,2010年12月底,因委托管理建业大厦的广州信龙公司擅自将建业大厦用作仓储和办公场所,相关部门曾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理,但该公司拒不执行。鉴于大厦存在消防隐患及违规使用问题所带来的潜在危险,几天后相关部门对之实施强制执行,并将仓储物品全部搬离。但货物被搬出几个月后又搬回,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人浮想联翩。


  同样诡异的是,多次消防检查管理处基本都能提前通知。即便在10月25日一德路德宝广场仓库火灾后,越秀区成立专责小组全面查封“住改仓(商)”场所,对列入整改范围内的建业大厦进行三四次消防督查,管理处只是要求租户“配合”。所谓“配合”就是提前把通往仓库的21楼大门锁好,在检查时不要搬货。因为21楼以上严禁用作仓库,检查人员不会上去,只要不搬货就没问题。这般雕虫小技就能瞒天过海,可见督查整改何其儿戏!


  就算是火灾事故发生前的最近一次10月31日的督查,越秀区领导率队检查,现场明确提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整改监管力度、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等多条整改要求。结果是多年投诉、数次督查整改“整而不改”,隐患依旧,最后大火肆虐,无异是对消防督查和整改的讽刺。


  面对一颗危机四伏的火灾“定时炸弹”,一次次检查走过场,“强制执行”疲软不力,其酿成灾害的风险性就不难想象了。“拒不执行就完了吗?就到头了吗?”“是政府部门不作为?还是消防部门不作为?还是这里面有利益关系,存在腐败行为?”“开了无数次会,领导去督查,发了整改通知书,整改了业主也不听,整改有什么用?!”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连串质问,无疑也是代表着公众的心声。事故调查不仅要查业主、监管、审批的责任,“还要查一查除了干部渎职之外有没有腐败问题”。如果“内情”不能得到彻查,很难让人相信以往的督查整改没有失职渎职,也难以让人相信以后的监管真的能够“痛改前非”。


  任何理由都不是可以任由火灾隐患在眼皮底下长期存在的理由,因为监管部门没有任何理由漠视人民的生命安全。现在,“一次全面的地毯式清查”又已展开。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对违规住人拒不迁出的一律查封并拆除住宿设施,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检查好每一个设施……严令和针对性措施再次下达,可谓足够“狠”,问题在于能否不折不扣执行。具体就烂尾楼的管理而言,避免17个职能单位组成的“烂尾楼专责小组”变成“九龙治水”,是必须理顺的问题。


  有必要指出的是,从火灾暴露的问题及媒体披露的“内情”看,要避免消防检查走过场、被蒙蔽及惩罚不力的“软肋”,除了检查要突击、明察与暗访结合,更关键的无疑是责任制的落实。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动真格,惩罚须确保有力到位。对属地政府与职能部门,必须按“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问责机制,截断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渠道,不能让当官的“太潇洒”。“当干部太潇洒会出事”,信哉斯言!

如何获得EHS币?

7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7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hjr5853 2014-3-17 18:28
疑窦重重,也要严查
引用 zhangming0711 2013-12-24 16:46
政府部门监管和公司领导的意识淡薄是关键。

查看全部评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