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地方性转移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24日在广州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随着珠三角地区部分产业包括陶瓷、玉石加工、电子等项目向粤东西北转移,一些产业转移项目未同时落实产业升级改造措施,职业病高发地区从珠三角地区转向经济相对落后地区。(EHS.CN)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8月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报告称,据统计,目前广东全省大中小企业接触有毒有害环境的职工有540多万人,2010年至2012年全省共报告职业病1919例,其中尘肺病693例,职业中毒558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430例,尘肺病、职业中毒和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占前三位。 报告显示,广东潜在职业病病人数量大,逐步进入高发期,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特点,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可能会大于报告数量;重点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如2011年,广东确诊的649例职业病中,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两项占到所有职业病六成多,且尘肺病发病工龄有缩短趋势。 该报告指,由于一些劳动者法律观念淡薄,一旦发生职业病,大多不知道怎样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已权益,往往采取过激行为。近年来,深圳市、韶关市、东莞市、顺德区等地先后发生了多起因职业病危害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报告称,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认为职业病的防治投入只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忽视对劳动者的健康保护;有些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缺少职业病防护措施,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企业将容易发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环节外包,转嫁了职业病防治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指出,目前职业病的申请和认定流程繁琐,且工伤保险的争议处理程序漫长,少则半年多则三五年的求偿时间,不利于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也影响了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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