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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特大火灾直接原因初步查明:配电室线路短路引燃可燃物

2013-6-24 10:54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3334 | 评论: 2 | 来自: 国家安监总局
摘要:“6·3”吉林大火事故直接原因已初步查明:该公司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火势蔓延和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露,介入了 ...


  记者21日从国务院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获悉,该事故直接原因已初步查明:该公司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火势蔓延和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露,介入了燃烧。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以来,聘请了消防、制冷系统、冷库设计、化工、爆炸、材料、火灾、压力容器、建筑和电气等20余名国内权威专家组成专家组,深入开展了现场勘查、检验检测、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一系列工作。

  同时,事故调查组委托公安部天津物证鉴定中心对起火建筑使用的保温材料进行了检验鉴定;委托公安部沈阳物证鉴定中心对电气线路和熔珠进行了检验鉴定;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遇难者遗体进行了检验;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液氨管线破口、阀门和氨循环泵进行检验鉴定。与事故调查相关的部分物证鉴定和模拟试验以及进一步的分析研究仍在进行中。目前,调查组正在对管理原因及相关责任展开深入调查。

  据专家介绍,所谓“物理爆炸”,即管内温度升高后,液氨气化膨胀形成高压,导致相关设备与管道发生的爆炸。所谓“熔珠”,即电气线路短路后瞬间产生大电流,导致金属被烧熔经冷却后形成的游离的金属圆珠,是认定电气火灾的有力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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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吉林大火, 事故原因, 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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