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EHS 新闻

EHS News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专业专题 > 安监总局详细解答网友十一问

安监总局详细解答网友十一问

2012-9-28 16:47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998 | 评论: 1 | 来自: 人民网
摘要: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提出的有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激励机制”、 “注册安全工程师与安全评价师资格归并”、“整顿老化的社区安全服务体系”、“规范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 ...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提出的有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激励机制”、 “注册安全工程师与安全评价师资格归并”、“整顿老化的社区安全服务体系”、“规范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保护基层安全员权益”、“安全问题举报处理流程”等11大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总局详解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流程

  在回答网友关于安全生产举报的处理流程问题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表示,安全生产举报实行分级接报处置。目前,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均设有信访办公室(综合部门),28个省开通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随时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安全监管总局在总值班室设立事故举报电话(010-64294453、64237232),主要受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事故举报,对典型事故如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等也可举报(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议举报者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办公厅信访处受理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反映安全生产问题的举报投诉。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及总局监管司局也均受理群众举报。

  人民网网友:安监总局近日称,已经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黑名单,对于事故责任人一定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我觉得这是非常大快人心的。我所在的单位是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最近全体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换证培训。员工们都能遵守。但是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负责人根本没参加,等到考试时,我无意中发现他们带着“小抄”进考场,就是这样一些高危行业的领导们,由于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屑,导致无数鲜活生命的逝去。安全事故的真凶其实就是他们。请问黑名单制度对我们这样的领导有约束作用么?如果发现问题进行举报,具体的举报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处理结果能公开么?只要举报了不管有没有结果都一定能得到答复么?(匿名网友IP:122.141.24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季度在总局政府网站发布“黑名单”。同时,按事故分级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原则,对事故单位的调查处理实行重点督办,查清事故原因,包括培训环节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有关责任人将在安全生产考核和晋升中被否决。

  安全生产举报实行分级接报处置。目前,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均设有信访办公室(综合部门),28个省开通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随时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安全监管总局在总值班室设立事故举报电话(010-64294453、64237232),主要受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事故举报,对典型事故如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等也可举报(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议举报者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办公厅信访处受理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反映安全生产问题的举报投诉。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及总局监管司局也均受理群众举报。

  具体处理流程:总值班室、信访处接报登记—按规定交有关司局核查(涉及地方的重大事项,转请地方政府处理)—及时答复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无论核查是否属实,均予以答复;对匿名举报又无联系方式的将无法答复。建议实名举报,并注明联系方式。我们将按规定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结果公开情况: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视情公开核查结果,重要信访事项核实情况在信访通报上通报。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经调查属实的,由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相关资讯】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安监总局, 详细解答, 网友, 十一问, 举报
6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6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pxy 2012-9-29 09:14
举报,一定要学会举报,敢于举报,并且在举报时自我保护好。

查看全部评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