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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毒物的危害有哪些需要注意

2012-7-23 11:03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975 | 评论: 0
摘要:物质进入机体后,积累达一定的量,能与身体内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机生命,这样的物质称为毒物。
  毒物概念

  物质进入机体后,积累达一定的量,能与身体内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机生命,这样的物质称为毒物。毒物一词要强调有严格剂量的概念,通常是指相对较小剂量;二是对物体的作用方式,要排除单纯物理性作用所造成的伤害。毒物是相对的,如治疗药物超过一定剂量时可造成中毒,而剧毒物质有的也可用于治疗。

  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或产生的能造成职工身体受损害的化学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这些化学物质一旦泄漏,操作者不慎,经呼吸道吸入或沾污皮肤,达到一定量时,便可使操作者中毒。毒物在生产过程中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同一化学物质在不同行业或不同生产环节呈现形式又各有不同。生产过程中由原料到产品各个环节均容易接触毒物,如(1)原料 如制造氯乙烯所用的乙烯和氯;(2)中间体或半产品 如制造苯胺的中间体、硝基苯;(3)辅助材料 如橡胶行业作为溶剂的苯和汽油;(4)成品 如农药对硫磷、乐果等;(5)副产品或废弃物 如炼焦时产生的煤焦池、沥青;冶炼中产生的二氧化硫;(6)夹杂物 如某些金属、酸中夹杂的砷等。(7)其他 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消防时,四氯化碳与明火或灼热金属体接触时,氧化生成光气等。

  生产性毒物可以固体、液体、气体、蒸汽或气溶胶的状态存在,还可以粉尘、烟尘、雾等形式。其中,(1)固体 如聚氯乙烯粉尘。(2)液体 如苯、甲苯、汽油、甲醇、液氨等。(3)气体 如氯、丁二烯、二甲基甲酰胺、苯乙烯、硫化氢、二氧化硫等,这些化学物质常温、常压下以气态存在于生产环境的空气中。(4)蒸气 液体蒸发或挥发时可形成蒸气。如汽油、苯等。 (5)粉尘 如热电厂的煤尘,机械厂的翻砂的型砂、金属除锈的石英砂和铁末尘。 (6)烟尘 在切割和焊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氧化物烟尘,印刷厂熔铅过程中会产生铅烟。(7)雾 如喷漆时的漆雾、电镀过程的铬酸雾等。

  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进入体内。但是,因为呼吸道吸入的机会多,所以,气体或蒸气的污染应予以特别重视。

  按毒物进入体内分类

  (1)呼吸道 这个途径是毒物吸收的主要途径。一是呼吸道的防护很不容易,往往不被人重视,虽有防毒口罩或面具,但不愿使用,特别当毒物刺激性不大、浓度不高、或不易产生即刻中毒表现时,更容易被人忽视;二是肺的血流丰富、面积大,吸收毒物快。绝大多数可经呼吸道吸入,如苯、甲苯、二甲苯、汽油、苯乙烯、氯乙烯、丁二烯等30多种。

  (2)皮肤 皮肤吸收,也是常见的途径。经皮吸收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表皮屏障到达真皮,进入血循环;另一个是通过汗腺,或通过毛囊与皮脂腺,绕过表皮屏障而到达真皮。但以前者为主。脂溶性毒物如苯,可经皮吸收。除毒物的化学特性外,影响皮肤吸收的因素还有:毒物的浓度和粘稠度,被接触皮肤的部位、面积,以及外界的气温、气湿等。

  (3)消化道 生产过程中经消化道吸收而中毒者不多见。但注意个人卫生、饭前洗手仍是一项预防中毒的重要措施,如在接触铅尘的印刷厂工人,更应加强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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