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2-3-29 15:19 |
发布者: leven.y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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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关于征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管三函〔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度立法计划,我司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征求意见”栏目公布并征求意见。请结合近年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于4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包括电子文档)反馈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肖斌、李刚,010—64463354(带传真)。 电子信箱:xiaob@chinasafety.gov.cn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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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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