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征求意见稿)
2012-3-29 15:10 |
发布者: leven.y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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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函354号关于征求《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规范印染企业自主环境管理,提高印染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改进环境行为,降低环境违法风险,促进印染行业的科学发展,我部组织编写了《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征求意见稿)》。请你们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附件三),于2012年5月1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监局 赵越 赵强 电话:(010)66556482 传真:(010)66556472/6435 邮件:hjjbgs@12369.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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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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