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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镉污染负责?

2012-2-1 08:43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416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新闻社
摘要:备受关注的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事发迄今已半个月,多项有关信息尚未厘清,比如超标80倍为何半个月才公布?涉嫌污染企业到底有谁?谁该为此事负责?
  备受关注的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事发迄今已半个月,多项有关信息尚未厘清,比如污染源、事发原因、污染过程等,公众和媒体存在诸多疑问。

  超标80倍为何半个月才公布?

  根据官方公布信息,1月15日确定龙江河镉污染。事发地广西河池市官方1月19日向官方媒体发布信息称,龙江河镉浓度超标3倍。而当时在微博、论坛上,许多网民传出龙江河镉超标80倍。1月30日晚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柳州通报称,1月15日龙江河拉浪电站坝首前200米处,镉含量超《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约80倍。截至到30日,龙江河镉污染高峰值已从80倍降到25倍左右。

  涉嫌污染企业到底有谁?

  1月25日,河池市官方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污染源已初步查明,污染源来自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记者查询获知,这是一家注册资本为10.8亿元人民币的大型国有企业。28日,当地又发布消息称,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渣堆放场所未达到国家标准,成为污染源嫌疑企业之一,但完全认定这家企业为污染源,仍需要取得更充足的证据。

  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通报相关情况时称“已对涉嫌违法排污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相关企业的7名相关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责任调查已全面开展。”通报者通报完情况后未回应记者的采访。根据专家估算,此次污染事件流入龙江的镉当量约为20吨,人们质疑如此大的污染源能否是一家小企业所为?许多人在论坛发问:到底是哪些企业涉嫌污染?为什么不能公布相关企业名单?

  谁该为此事负责?

  事件发生后,河池市下辖的县级宜州市众多依靠在龙江打渔为生的民众、下游柳州市300多万市民的生活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一度出现市民抢购矿泉水情况。迄今,污染何时消除尚不确定。公众发问:出现如此影响之大的事件,谁该为此负责?

  截至目前,未见任何相关人员正式向受影响的下游民众公开致歉。31日,有媒体报道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介入调查,希望能早日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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