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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
2013-2-28 11:20 - EHS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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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不顾职工意愿,把职工调度到另外车间工作。这么职工因此矿工10天表示抗议,工厂以此为由把职工辞退。职工要求公司为自己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公司拒绝了,是否合理?
2012-8-22 10:58 - EHS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