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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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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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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4-09-09生效日期:2024-09-09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甘肃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的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工作规则》,成立了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建立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现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请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附件:1. 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工作规则

  2. 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3. 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9日


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的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现就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协调其他需协调小组决定的新污染物治理相关事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络小组

  (一)联络小组的组成。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甘肃监管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生态环境厅为牵头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连兵同志担任联络小组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处长杜海平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单位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业务负责同志为联络员。

  (二)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联络小组下设专家委员会,为联络小组提供综合决策咨询,研究提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相关咨询意见和建议。专家委员会成员向社会广泛征集并征求联络小组成员单位意见。专家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协调和指导工作由联络小组副组长承担。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联络小组会议制度。联络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联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全体联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主要通报各相关单位有关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部署工作任务。联络小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事项,通报交流工作进展。

  联络小组会议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由组长或会议主持人审批后印发。联络小组为议事协调机构,不刻制公章,不对外行文。

  (二)情况报送制度

  联络小组各相关单位每年12月上旬前向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报送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负责定期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联络小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及联络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地对口部门抓好各项措施落地;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强部门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协调和衔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联络小组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联络小组。


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连 兵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副组长:杜海平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处长

  成 员:魏 轩 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副处长

  康 鹏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处长

  张 宇 省工信厅循环经济发展处处长

  程 杰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王 燕 省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

  何 京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合作处处长

  张敏忠 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处长

  尹江疆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处长

  鲁 成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处长

  刘 杰 兰州海关综合业务一处副处长

  达 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

  副处长

  刘 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政策法规

  处副处长

  崔 磊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联络员:魏素娟 省发改委资环处干部

  苏积德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副处长

  黄 奕 省工信厅循环经济发展处四级调研员

  黄 贞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四级主任科员

  李佳容 省住建厅城建处二级主任科员

  付 饶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合作处三级主任科员

  赵玉姣 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副处长

  于志恒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四级主任科员

  王伽璐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二级主任科员

  孙 瑛 兰州海关综合业务一处一级主任科员

  焦蓉蓉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

  二级主任科员

  蔡耀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政策法规

  处四级主任科员

  杨玉红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四级

  调研员


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于相毅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副主任委员:

  杜 兵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陶 燕 兰州大学教授

  杨 庆 兰州交通大学教授

  赵 霞 兰州理工大学教授

  委 员:

  李仓敏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高级工程师

  李文譞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邢冠华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高级工程师

  杜文涛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研究员

  张玉兰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研究员

  徐 笠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副研究员

  程修文 兰州大学教授

  李忠国 兰州大学教授

  郑易安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

  刘 烁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正高级工程师

  张亚群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

  赵玉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陆娅静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高级工程师

  张晓雯 甘肃省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管理中

  心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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