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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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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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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发改规发〔2024〕4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4-08-28生效日期:2024-08-28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目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动态更新调整。

  附件:《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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