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应急〔2024〕63号

颁布部门: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7-15生效日期:2024-07-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方式助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体系的构建,按照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应急法治,筑牢安全防线。

  二、组织单位

  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法律援助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应急管理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

  (三)深入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应急管理类、职工权益保护类行政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

  具体法律法规文件名录在竞赛答题平台发布。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形式及时间。

  活动分热身赛、正式赛、总决赛,其中热身赛和正式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1.热身赛。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正式赛。2024年8月1日至8月20日,每人每天有3次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2024年10月中旬以团体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按照所在赛区正式赛总成绩分别取前10名组成20支代表队晋级总决赛。晋级总决赛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各组织一支5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从正式赛答题人员中选择,并请于9月13日前报送参赛人员身份认证信息。

  (二)配套普法活动。

  1.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共同举办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通知已另发)。

  2.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要按照竞赛活动总体安排,结合实际通过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展主题讲座、专家现场咨询、普法成果展示、典型案例宣讲等多种方式,同步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主题活动。

  五、奖项设置

  根据总决赛成绩,按照地区和中央企业两个赛区分别设置一等活动奖1个、二等活动奖2个、三等活动奖3个、优秀活动奖4个,并对活动组织积极且成绩优异的组织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本届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在普及应急管理、职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全方位、多渠道激发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参与竞赛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竞赛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精细部署,高效实施。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和各中央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方位、高效率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请确定竞赛活动和宣传报道联络员各1名并于7月22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发送到竞赛活动专用电子邮箱(yjpfjs@163.net),同时请联络员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3)。

  (三)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要坚持正确方向,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多声部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中国应急管理报社驻各省记者站对口联系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请积极投递稿件(稿件接收电子邮箱:yjpfjs@163.net),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注重实效,坚决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硬性动员等形式主义现象发生,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联系方式。

  1.竞赛工作组:夏丽平、李 莹,010-82328255、82328275。

  2.宣传工作组:杨  华、翟 琳,010-64463042、87986116。

  附件:1.竞赛答题平台

  2.联络员联系表

  3.联络员工作群二维码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
  2024年7月15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深圳市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