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本方案自2024年8月12日起施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0〕5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2.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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