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各科(室)、技术中心、监控中心,中山监测站: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委托他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主体资格与技术能力核实工作指引》、《中山市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包装指南》及《中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指南》,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 1.中山市委托他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主体资格与技术能力核实工作指引
2.中山市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包装指南
3.中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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