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闽环保法〔2024〕5号

颁布部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3-29生效日期:2024-03-29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3〕1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作出修改

  1.将第一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将第九条中“当实施了一个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适用效力等级高的规定进行处罚,若效力等级相同,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修改为“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二、对《关于强化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作出修改

  将“一、全力以赴控制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中“(二)禁养区以外的现有养殖场,2009年底之前应采取立体种养模式或采用零排放养殖技术,逾期未按要求完成并达标排放的,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关闭”修改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9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整合设立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更新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0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题库的通知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2024年修订)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仓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清远市属、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广清产业园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