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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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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皖环发〔2023〕72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3-12-29生效日期:2023-12-29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 《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

           3. 《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

           4. 《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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